11.2.2 城市群客运交通网络修复因子

11.2.2 城市群客运交通网络修复因子

城市群客运交通网络遭到破坏后,在实际情况下,受财政等方面制约,短期内政府能提供的修复资源有限。这里考虑资金限制。假设修复因子为单位资金,针对节点、连边总修复因子个数分别为 n1′、 n2′,将单位资金修复效果抽象为修复因子修复概率。现实中,对城市群遭受破坏站点或主干线路,为其分配的修复资源不可能是无限的。因此,假设对于固定的网络节点或连边最多可以得到nVmax、nEmax个修复因子,节点或连边的修复概率与其拥有的修复因子个数呈线性关系,如式(11-1)、式(11-2)所示:

式中 pvi── 第i 个节点的修复概率;

nvi── 第i 个节点分配到的修复因子数;

pei── 第i 个连边的修复概率;

nei── 第i 个连边分配到的修复因子数量。

对于某遭受破坏的节点或连边对应最大修复概率,PVmax、PEmax,如式(11-3)、(11-4)所示。

式中 nVmax── 节点可以获得最大修复因子数;

nEmax── 连边可以获得的最大修复因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