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字符集

4.1.1 字符集

书写汇编语言所允许使用的字符有如下几类。

·英文字母:A~Z、a~z。

·数字:0~9。

·运算符:+、-、*、/、<、>、=。

·分隔符:,(逗号)、;(分号)、()、[]、‘’、空格、TAB制表符。

·控制符:回车、换行、换页。

·其他字符:$、&、_、?、.(点)、@、%、!。

汇编语言中的各种名字和符号的组成规定如下。

·符号的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_(下划线)、?或@。

·从第二个字符起,除以上字符外,还可以是数字。

·符号的长度为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