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政策不配套,灌溉用水管理落后
我国节水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灌溉水的市场机制不健全,农用水价偏低,不利于节水灌溉工作的开展。在推行农业节水中,管理是最重要的环节,也是目前最不为人们重视的环节,重建设、轻管理仍是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当前,灌区的农田灌溉水的水价仅为供水成本价的1/3~1/2。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在水、种、肥这农业生产投入三要素中,种子投入占27%,肥料占34%,而灌溉用水只占7%~9%。在一些引河灌区,水费支出仅占平均纯收入的2.1%。由于水价太低,导致农民不爱惜水,不舍得在购买节水灌溉设备上花钱;灌溉管理单位收取的水费入不敷出,反而鼓励农民多用水;水利工程难以维修更新,工程老化失修、带病运行,效益日趋下降。因此,在农业节水管理中,加快水价改革是最重要的管理措施。1998年中央水利工程供水出库价或河道取水的渠首价平均为1.3分/m3;地方水利工程的平均供水价格(批发价)为2.9分/m3;农业用水零售价为5分/m3左右。适当提高水价,逐步达到成本水价,是水价改革的方向。为避免因水价上提,引起农业生产成本轮番上涨,应实行鼓励节约用水的科学水价制度,如容量和计量两部制水价和累进制水价,对于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实行惩罚性水价。此外,在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和灌溉服务体系的建设方面,也还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要根据不同的生产条件对不同类型,特别是小型水利工程因地制宜地实行股份制改造、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租赁拍卖等多种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大中型灌区要积极推广用水户参与管理的经验,通过提高水价和加强管理,逐步实现以水养水,达到节水的良性循环。要加强灌区内部管理,精简机构,分流冗员,落实多种形式的经营管理责任制,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https://www.daowen.com)
农业节水,就是要改变千百年来人们的农业用水习惯,改变粗放灌溉为精细灌溉、改不重视降雨的利用为充分利用降雨。按作物的最佳需水要求,在高效利用降雨的前提下,适时适量地进行科学灌溉,用较少的水取得较高的产出效益。它是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措施;是节约农业用水,缓解我国水资源不足的有效途径;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使传统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农业转变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对传统农业用水方式的一场革命。当前,随着农业节水的发展,各地已出现了诸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业主承包农民土地入股、公司+农户等农业生产体系的变革,并由此带动了农业节水产品设备的产业化。因此,发展农业节水要促进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和耕作制度的转变,促进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