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邪务尽,矫枉不妨过正

更新于 2026年10月19日 版权声明
三、逐邪务尽,矫枉不妨过正

《内经》虽有毒药攻病,十去其七而止之训,但疫邪为病,既异于人身本气自病,也不同于异常时气外加,其不仅为“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所感”,而且“始则匿于膜原,根深蒂固,非一汗一下可尽”,作为致病之源,致虚之本,只要“邪不去则病不愈”。因此,治疗就有“因证数攻”而须反复汗下的要求。如“温疫下后……舌上复生苔刺,邪未尽也”,即有膜原余邪复传到胃也,宜“更下之……其中有间日一下者,有应连下三四日者,有应连下二日间一日者。”总以邪尽为度,否则,姑息养奸,“有邪不除,淹缠日久,必至尪羸,庸医望之,辄用补剂,殊不知无邪不病,邪气去,正气得通,何患乎虚之不复也”。如若一见虚象就轻投补剂,反致“邪气益固,正气日郁,转郁转热,转热转瘦……循环不已,乃至骨立而毙”。由此反思,治疫不仅逐邪宜早,逐邪宜速,而且逐邪宜尽,甚至矫枉有所过正,斩草才能除根。

综上所述,《温疫论》逐邪三说,初看似与“补虚攻实”的一般治则有所出入,实质上它正将此治则,根据疫病的特殊机制,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变通。它提示人们:论攻补,不仅取决于虚实的轻重缓急,而且取决于虚实的因果标本。虚虽宜补,但因邪伤正则当补从于攻;实虽宜攻,但因虚招邪则当攻从于补;因果标本不同则攻补当有侧重,这才真正抓住了中医审症求因,治病求本的灵魂,才能从发病机制的角度和疾病全程的高度把握辨证论治的主动权。从此眼光去认识其他外感与内伤等不同病种的证治立场,就不难领会它们在运用补虚攻实基本法则上的各自特点和具体规律了。(https://www.daowen.com)

(《江西中医药》,1996年第27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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