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
1.社会治安形势有待进一步向好
据统计,截至2020 年10 月底,全区各种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但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侵财类案件抓获嫌疑人同比上升33.7%。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数同比上升434.1%,嫌疑人数量增长非常快。一降一升,反映了宁夏社会治安形势在稳定中还存在一定隐患,社会治安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国家对新疆“三股势力”打击力度加大,“三股势力”存在外溢可能,宁夏将面临国家安全较大压力。
2.由经济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
经济问题与社会问题具有较为密切的相关性。受世界经济形势不确定因素增加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一是受疫情和经济形势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时有发生,由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二是非法吸收存款,到期无法还本付息或跑路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三是市场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对社会稳定构成潜在威胁。四是特殊群体就业困难引发的小规模聚集活动,干扰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3.公民法治素养、诚信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改善(https://www.daowen.com)
营商环境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关注的重要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20 年,宁夏营商环境有较大改善,许多指标在国内处于领先位置,但也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对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认识存在误区,导致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放权不实、服务不到位问题。二是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高,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三是社会诚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诚信、社会诚信、公民诚信建设存在不同步问题,政府公信力有待提高。四是公民法治素养不高,还没有从传统的权力观念、人际关系中摆脱出来,遇事想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4.民族宗教工作仍然存在短板,法治化治理有待深入
民族宗教工作是宁夏社会治理的重要场域,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许多法规制度,推动了民族工作和宗教治理法治化不断深入。同时,我们也发现,在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依法治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是较为重视法规政策制定,不同程度地忽视了相应的制度运行机制保障,导致基层在涉及民族宗教问题时行政执法存在盲区,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问题较为突出。二是民族宗教工作重心在基层,但对基层在经费投入、人员保障、岗位职责方面供给不足;加之基层事务繁忙,民族宗教工作属于“慢工出细活”,自然会被消解在其他工作任务当中。三是专业化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缺乏。民族宗教工作更多的是做人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都有较高要求,在初步解决基层民族宗教专职干事有没有的基础上,提升素质,向好不好、专不专、能不能方向转变。
5.社会的风险意识普遍不强,风险应急处置制度机制存在疏漏
经过近代工业化过程,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类在不断征服自然的同时,自然界也在不断地报复着人类。看似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在增强,但与此同时,人类社会也迈入了新的风险社会之中,面临更大的风险。除传统的政治风险(主要表现为战争和意识形态安全)、自然灾害风险外,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面临的新的风险不断增加,诸如经济发展风险、社会治理风险、生态环境风险、公共安全风险、公共卫生风险、核泄露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生物安全风险、文化安全风险等都对人类社会生产生活构成严重威胁,发生在2020 年年初的新冠肺炎大流行就是最好的例证,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公民风险意识和应对风险能力的较好视角。在应对疫情过程中,从初期的慌乱无序、部分公民不配合不服从、社会“硬核”防疫中的非法治现象、各地方政府采取的相关措施,反映出处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经验的匮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