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拉伦湖的天好像孩儿脸,说变就变。前一刻还是狂风呼呼,大雨如注,下一刻却风停雨住,云开日出。由于昨晚成功地逮住了斯密尔,尼尔斯的心情出奇地好。他悠闲地躺在草丛里,仰望着碧蓝的晴空。忽然,舒卷的云朵飘出一团黑影,笔直地朝尼尔斯射来。尼尔斯好奇地盯着那团黑影,猜测着那是个什么。啊,看清了,是乌鸦巴塔基。先前在飞越瑟姆兰省时,巴塔基曾追随雁群飞了好一阵子。但尼尔斯对他印象并不好,因为他跟其他鸟儿一起,曾经嘲笑过尼尔斯。尼尔斯一见到他,心情陡然跌到了谷底,一翻身站起来,想趁着巴塔基没赶到前溜走。

“嗨!大拇指儿,又见到你啦!我正有话跟你说呢。”巴塔基一瞧见尼尔斯想溜,开口唤住了他。

尼尔斯不情愿地站住脚,冷冷地说:“巴塔基,你又想说什么啊?别又拿一些子虚乌有的事儿来骗我。”

“我保证,这事儿绝对是真的。它可关系着你能不能变回人啊!”巴塔基说得一本正经,但两眼却闪烁着诡诈的光芒。

“你不说我也知道,小精灵要我把莫顿安然无恙地带回家,我就能变成人了。”尼尔斯偶然在一个月夜听到了两只猫头鹰的对话,知道了如何变回人的条件。

“拉普兰那么远,你能保证莫顿的安全?你能保护好自己就算不错了。我知道别的法子,你想不想试试?”

尼尔斯心动了,一旦变成人,他就可以堂堂正正地站在爸爸妈妈面前,可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他们过得幸福,还可以一直陪伴着他们,不让他们孤独地离开人世。一想到这些,尼尔斯恨不得马上变成人。“告诉我,我该怎么做?”尼尔斯激动地问。

“这事说来可不简单,得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巴塔基说,“现在,你跟我出去晃一圈,咱们去转转。如果找到了合适的机会,那你就能变回人了。”

尼尔斯欣喜若狂地骑上鸦背,任由巴塔基把他带到了一座高楼林立的城市。“这是哪儿啊?居然还有巍峨的宫殿,雄伟的教堂。”尼尔斯打量着这座城市,好奇地问。

“这是乌普萨拉。以前有国王和主教在这儿住过,统治着乌普萨拉。不过,现在不一样了,乌普萨拉已经成了知识的天下。那些高楼里摆放的全是知识。它已经成了人人向往的大学城。每一个渴慕知识的人都希望到这儿来学习。”

“你想不想成为一个有知识的人?”巴塔基突然问。

尼尔斯摇摇头说:“不。我觉得跟着大雁一起飞行更有趣。”

“恩,如果我是个人,我就要在这儿住下来,把这些知识统统学到手。”巴塔基向往不已地说,“想一想,我可能成为一名医生,帮助病患消除痛苦;也可能成为一名天文学家,引导人们认识宇宙;或是当一个牧师,为人们传播福音……”

听巴塔基这么一说,尼尔斯觉得在乌普萨拉做学生还真不错。“咱们瞧瞧那些大学生去!”尼尔斯兴致勃勃地说。他对乌普萨拉的大学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想看看他们究竟过着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恰好这天傍晚乌普萨拉正在举行一年一度的迎春会,所有的大学生都去了植物园。巴塔基载着尼尔斯跟随着人潮也进了植物园。大学生们都聚集在温室前那块空地上,倾听着同伴们畅谈自己的学习、梦想。尼尔斯也聚精会神地听着,心里无比羡慕这些大学生的幸福生活,以至于他也希望自己能成为其中的一员。

巴塔基看穿了尼尔斯的心思,用一种诱哄的语气说:“大拇指儿,你也想当一名大学生吧?”

“我现在这个样子,能不能变回人还是个问题,哪敢奢望成为一名大学生啊!”尼尔斯怏怏不乐地说。第一次,他希望自己不是个小精灵,而是一个大人,能加入这群大学生中。

“没问题。只要你找到一个愿意和你交换生活的人。一旦他说愿意穿上你的衣服,跟随大雁去流浪,你就马上对他说……”巴塔基压低声音,教给尼尔斯一句咒语。这是一句非常厉害的咒语,所以巴塔基小声地告诉了尼尔斯。

“我上哪儿去找愿意同我交换的人啊?”尼尔斯沮丧地说。

“我知道这有个大学生,他正为一件事儿痛苦不堪,说不定他愿意和你交换呢。我们去试试。”说完,巴塔基又载着尼尔斯离开了植物园,飞到一间阁楼的窗前。

“就是他!”巴塔基朝正躺在床上睡大觉的大学生努努嘴,“你进去跟他商量吧。”

尼尔斯从那扇半掩的窗户溜进了房间。他并没有急着叫醒那个大学生,因为他发现大学生的书桌上放着一个吃了一小口的面包,还有黄油。尼尔斯高兴极了,决定先吃点东西再说。于是,他就掰下面包,蘸上黄油,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也许是尼尔斯吃得太香了,勾起了大学生肚子里的蛔虫,他突然从睡梦中惊醒:“肚子真饿啊!”大学生坐起来,想下床去书桌旁拿面包吃,却看见了桌子上的尼尔斯。“唉,人一不幸,什么怪事都能碰上。”大学生想。

“嗨,你是谁啊?”大学生问。

吃得正高兴的尼尔斯吓了一跳,习惯性地拔腿想跑。

“别怕,我不会抓你的。”大学生说。

尼尔斯停下脚步,面向大学生说:“我叫尼尔斯·豪格尔森。因为得罪了一个小精灵,被他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从那以后,我就跟着一群大雁四处流浪了。”

“真羡慕你啊!可以无忧无虑地跟着大雁流浪。不像我,都快愁死了。要是我也能像你一样跟着大雁一走了之该多好啊!”

啊!他就要说出那句话了,尼尔斯的心怦怦直跳,巴塔基也在窗外不停地啄着玻璃,提醒尼尔斯不要忘了说咒语。然而尼尔斯现在更想知道,大学生究竟遇上了什么伤心事儿,居然让他愿意舍弃人人艳羡的大学生活。“你也给我说说你的事儿吧!”

大学生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将事情经过一字不漏地告诉了尼尔斯。原来,今天一大早,他正在复习功课,准备参加9点半举行的教授面试。一位留级多年、始终未能毕业的老留级生给他送来一份手稿,请他帮忙看看写得怎么样。“请你一定要好好保管,它花了我五年的时间。如果弄丢了,我就再也写不出来了。”老留级生说。

大学生答应了。老留级生一走,他顺手拿起手稿翻了翻。谁知,看了一会儿他就再也舍不得放下,写得实在太精妙了。他看得入了迷,直到墙上的挂钟敲了九下,他才想起面试这回事儿,赶忙急匆匆地换衣服准备出门。不想,窗外刮进一阵大风,吹走了大部分放在桌上的手稿。

为了面试,他只好将寻找手稿的事儿先放放,直接去教授那儿了。但他满脑子都是丢失手稿这件事,以至于面试时什么问题都答不上来。教授一怒之下给了他一个不及格。大学生的心情糟透了,偏偏回去的路上又碰到老留级生询问手稿的事儿。大学生支支吾吾,不知怎么作答。老留级生却误以为他的手稿写得很差,顿时心灰意冷,吩咐大学生直接把手稿烧掉算了,不用再还给他了。

大学生赶紧回去找手稿,一直找到天黑,却连一页都没有找到。就在他回家时,恰好碰到一个参加迎春节的同学。他告诉大学生,老留级生病倒了,听说是受了刺激心脏病又犯了。大学生惊呆了,这不都是他害的吗?他赶忙去看老留级生,竭力想让老留级生明白,那本手稿写得非常棒。然而老留级生却以为他是故意安慰自己的,反而更加伤心了。

“虽说我没能通过面试,失去了大好前程,我却觉得没什么。可只要一想到我的粗心给别人带来巨大的不幸,我就无法原谅自己。”大学生难过地说,“如果我能穿上你的衣服,跟着大雁一起去流浪,也许我会觉得好过一点。”

“他说了!他说了!快念咒语。”巴塔基在窗外大喊。尼尔斯却一声不吭地坐在那儿,径直盯着大学生出神。突然,他一言不发地朝窗外走去。

“巴塔基,你能找回那份手稿吗?这么好的稿子丢掉了多可惜。”尼尔斯说。

“你犯不着为这事操心,”巴塔基说,“你应该抓住机会变成人哪!”

“但我对那份手稿很好奇啊,你能帮我找回它们吗?”

“当然没问题。”说完,巴塔基就去寻找手稿了。这也是一件辛苦事儿,巴塔基来来回回飞了不知道多少趟,终于将手稿找齐了。尼尔斯拿起手稿又走回屋里,把它交给了大学生。

巴塔基气坏了:“你这个傻瓜,怎么能把手稿给他呢?这下,他不会愿意代替你变成小人跟大雁去流浪了。”

“巴塔基,我知道,你想试验我。你觉得我有了这么好的机会,肯定会抛弃莫顿,让他孤零零去面对旅途的艰辛和危险。可当这个大学生说起他的不幸时,我发现背弃朋友是多么可耻的行为,所以我是绝对不会做的。”尼尔斯坚定地说。巴塔基听了,非常惭愧,什么也没说,载着尼尔斯飞回了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