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和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路径实录
江苏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太湖治理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太,一手抓应急防控,一手抓长效治理,治太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和省确定的目标。
一、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10年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在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以及科技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积极探索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城乡统筹,不断加强行业顶层设计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紧紧围绕《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江苏省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十三五”规划》《江苏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江苏省太湖流域撤并乡镇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规划》《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等一批行业规划、技术指南及政策制度。配合开展《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修编与实施工作,编制《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管网排查技术导则》,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编制印发《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导则》和《江苏省雨水花园建设与运行维护指南》等一批技术指南和导则,科学指导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面源污染治理能力。积极探索实践城乡一体化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模式,以县(市、区)为主实行城乡统筹,构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和统一监管”的“四统一”模式。
(二)坚持厂网一体,深入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城乡发展一体化,打破城乡二元分割,以规划为龙头,优化布局,做到污水处理设施规模适度超前,遵循“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接管优先、独建补充”的原则,统筹推进城乡污水处理。突出加快城镇污水主干管网、雨污分流、控源截污排水达标区建设,着力推进污水管网普查、问题诊断与修复工作,不断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坚持泥水并重,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水平,指导各地选择低碳、绿色、永久性的处理处置方式,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三)坚持提质增效,显著提高污染减排效益
为加大太湖流域城镇水污染治理,根据国家要求,全面提高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率先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限期对2007年太湖水污染危机前全流域建设的160多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一级A标准提标改造。随着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2018年6月,《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32/1072-2018)颁布实施,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在一级A排放标准基础上全面实施新一轮提标建设。与此同时,昆山、张家港、太仓等一些有条件的地区积极配套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的生态安全性。
(四)坚持建管并重,不断优化设施运营监管
2007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信息平台。2009年,制定了《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2011年,出台了《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台账范本》,进一步规范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按照《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71号令),定期组织专家对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系统分析主要问题并限期整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通报。2019年又完成了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建立省、市两级监管体系,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制度和水质监控等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技术指导,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五)坚持科技攻关,提升污染治理技术水平
为科学进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提标改造技术攻关示范科研项目”,并根据研究成果编制出版了《江苏省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建设技术导则》,成功指导了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新(扩)建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引领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建设。开展“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攻关示范项目”研究,制定出台了《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处置技术指南》,加强了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指导。为科学指导江苏省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新一轮提标的工程建设与优化运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又及时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DB32/1072提标技术指引(2018版)》。此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积极将国家重大水专项等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江苏太湖城乡污水处理的实践中,提高太湖治理的科学水平。
(六)坚持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江苏省建立健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请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行动方案》和《江苏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整治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建立城市黑臭水体“一对一”对口指导工作制度,成立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技术顾问组,委托技术单位每月对各地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委托第三方单位定期开展调查和水质检测,并就发现的问题实施“即检查、即通报、即督办、即整改”。一些城市不断更新理念,不惧面对矛盾,致力于让曾经被覆盖的河道重见天日,还河道于城市,还碧水于市民,提升城市水环境。苏州市投资1亿多元,打开了覆盖近60年的中张家河,极大地改善了周边环境质量;张家港市以打开覆盖20余年河道为核心的“小城河综合改造工程”,总投资约19亿元,构建水生态、水文化和谐统一的水环境。(https://www.daowen.com)
(七)坚持节约优先,积极实施城市节水和非常规水资源再生利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省内各地开展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截至2018年底,太湖流域共有南京、无锡、常州等13个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区)。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尾水再生利用,太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和新一轮提标为尾水再生利用创造良好条件,尾水主要用于工业用水、景观、河道及生态补水等,截至2018年底,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22%。不断注重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和雨水收集利用,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近年来,江苏按照国家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和高质量发展体系,着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以试点示范为抓手,确定了流域内两批共计7个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南京、无锡、苏州、常州、武进、昆山、句容)和4个省级海绵示范项目(第九届江苏省园艺博览会博览园、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常熟市锦荷学校及幼儿园新建工程、太仓港区七浦塘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江苏省镇江市成功申报成为首批国家级海绵试点城市,并于2019年4月通过国家验收。截至2018年底,太湖流域城市累计建成并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约160平方公里,累计完成投资约169.6亿元,城市面源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八)坚持机制创新,保障污水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江苏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小流域治理工作机制,建立由省、地领导共同担任主要入湖河流河长的“双河长”制。蓝藻打捞处置基本实现“专业化队伍、机械化打捞、工厂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推广网格化排水达标区建设。创新经济政策,提高排污收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绿色信贷、环境责任保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创新载体建设,通过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等不同层次创建活动,推进了治太工作深入开展。
二、村庄生活污染治理
(一)以村庄为单位进行试点示范的前期探索(2007—2015年)
江苏省早在2007年就组织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并在环境敏感区域优先推进。2008年,江苏省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09年,省委、省政府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列入新一轮农村六件实事工程着力加以推进。2011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整治生活污水”成为村庄环境整治“六整治、六提升”的重要内容。通过各个部门几年来的试点实践,江苏省在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初步探索出“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优先、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三种建设模式,筛选出数种符合江苏村庄特点、经济适用、简便有效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设施,先后组织编制了两版《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适用技术指南》。
(二)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建设(2015年至今)
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江苏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省,并将常熟等16个县(市、区)列入国家试点县,占全国试点县总数的16%。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深入实地调查研究、组织专家分析村庄生活污水特点的基础上,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方案》。在综合考虑生活污水特征、农村特点、农业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的基础上,确定了“城乡统筹、突出重点,生态为本、循环利用,因村制宜、一体实施,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基本原则;针对前期实践探索阶段存在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业化程度低、管理机制缺失等问题,明确了以县域为单元规模化建设,将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全过程一体化推进,由优质、专业的公司实施专业化管护的治理思路。方案还提出了到“2020年,苏南地区规划发展村庄、苏中地区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苏北地区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任务。
一是开展试点建设。在持续推进国家试点县的基础上,江苏又以省级试点县(市、区)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试点县的选择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遵循“自下而上、自愿申报”的原则,2016—2018年共择优遴选出三批46个实施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内在动力需求大、组织实施能力强、工作积极性高,且有一定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的县(市、区),纳入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建设,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2.85亿元对46个试点县(市、区)进行奖补。各试点县(市、区)在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技术、方法、路径和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截至2019年3月底,高淳区、新北区、宜兴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高新区等11个试点县(市、区)已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应从“各自为政”向“整体推进”转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开展试点建设时就明确提出,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必须先行。省里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各地实际,编制了《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大纲(试行)》,指导各地对辖区内农村水环境及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等信息进行调查分析。在此基础上,各地依据镇村布局规划和城镇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着力推进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一般村庄推进卫生户厕改造全覆盖,并将编制专项规划作为地方申报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省级试点县的必备条件。截至2018年底,46个试点县(市、区)均已完成专项规划编制。
三是加强技术支撑。委托东南大学等单位进行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水质跟踪检测,修订了《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适宜技术及建设指南(2016版)》,并开展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规范、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程等课题研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选型及后续长效管护提供依据。2018年11月,《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T 3462-2018)正式发布。四是强化工作指导。组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顾问组,充分发挥专家在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地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编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探索之路》画册(2015年),回顾江苏省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历程,同时进行总结和反思,明晰下一阶段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理念、思路、目标与措施,指导各地有序加快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先后多次举办座谈会、现场推进会、培训会等,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专家学者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交流学习各试点县(市、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试点工作推进。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出台了《江苏省村庄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专家成立巡查组,对各试点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技术巡查。开发建设覆盖省、市、县、镇、村的村庄生活污水信息管理系统,跟踪管理各试点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效。鼓励各地建立按效果付费的绩效评价制度,经营期内由政府委托第三方对出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并根据抽检结果支付费用。
经过三年的探索实践和组织实施,江苏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建设取得了阶段成效。工作推进中,各地将县级政府作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责任主体,积极探索EPC、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通过项目整体打包、规模建设吸引优质专业企业参与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建设管理,强化县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各地普遍反映以县为责任主体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模式推动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从“各自为政”向“整体推进”转变,从“点散量小”向“规模推进”转变,从“多头运作”向“规范管理”转变。截至2019年3月,全省46个试点县(市、区)完成了9000多个村庄的“转变”。无锡市、苏州市基本实现规划发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