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一)提升 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1.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强化技术创新的组织保障。一是鼓励支持省内企业自建或共建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中试基地、设计中心、检测中心、数据中心等研发机构,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至少要建立一个研发平台。鼓励学习“延长模式”,借鉴延长集团的成功经验,从产业长远需求出发,瞄准国内外一流科研机构,采取全资收购、股份参与等方式,接收一批高质量的科技资源“空降”企业,快速提升创新能力。二是调整创新决策和组织模式,加大企业和企业家在政府创新决策中的话语权。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创新活力和创新实力,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使创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

2.着力培育骨干龙头技术企业,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要实现产品由“陕西制造”到“陕西智造”的转变,需要扶持一批大型龙头技术企业,使其发展成为创新的领军者,成为区域创新的“引擎”。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主导型产业的骨干龙头企业为主导,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和转型升级为目标,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组建产学研用联合、技术标准构建和应用推广的各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联盟完善产学研合作的信用机制、责任机制和利益机制,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上下游的对接和整合,促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