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体的法律责任承担意识的调查与思考

社会主体的法律责任承担意识的调查与思考

课题负责人:潘怀平

课题参与人:雷海虹 石 倩(https://www.daowen.com)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社会不同主体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但必须看到,当前社会中“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行为时有发生,“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没有消除,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甚至逃避法律责任的人和单位大量存在。据统计,自2014年6月—2016年6月,西安中院将15000个单位和个人、2000件限制高消费、300件边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据了解,陕西省法院系统2015年受理执行案件9.04万件(同比增长81.7%),2016年1—5月受理执行案件5.2万件(同比增幅达73.76%),执行部门办案压力空前加大。不断提高全社会法律责任的承担意识,依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本课题从实证角度揭示社会主体面对法律责任的主观态度,探寻社会主体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内生性规律,从而找出破解强化全社会主动承担法律责任意识实践难题的路径,对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