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激发整个干部队伍的活力
2026年01月22日
(一)“三项机制”激发整个
干部队伍的活力
渭南市运用“三项机制”以鼓励激励机制为主。鼓励激励主要有精神激励、物质激励和职务晋升三种办法。渭南市较好地运用了物质激励。例如,在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中,2016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县(市、区)奖励100万元,被评为“良好”的奖励80万元。被评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职工个人奖励15000元,被评为“良好”的奖励10000元。鼓励激励还体现在季度考核中,鼓励争优争先,部门排名前三的分别奖励。同时,对各行业的优秀人物、先进人物,包括月度标杆、季度标杆、年度标杆人物进行大力宣传,推出各行业的模范。鼓励激励机制的运用,使县域、部门和个人都尝到了“甜头”。除了《渭南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情况情形外,对那些想干事创业却放不开手脚的人,渭南市将“没有为自己、他人、单位谋取私利”列为11种容错情形的前置条件,严格区分失职与失误、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为公与为私的界限,将容错免责细化为12种情形、6个程序和“4个不受影响”,为求实创新的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自2016年6月份以来,全市运用“三项机制”调整干部1662人,其中鼓励激励1527人,容错纠错61人,能下74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已成为鲜明导向。仅换届期间,先后运用鼓励激励机制提拔重用干部113名,按照能上能下机制调整干部61名,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6名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在换届中继续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