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三项机制”助力脱贫攻坚
2026年01月22日
(二)运用“三项机制”助力脱贫攻坚
渭南市2017年4月出台《运用“三项机制”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对提前或超额完成脱贫任务或在“四率一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区)和部门以市委、市政府或是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名义予以通报表彰;对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扶贫绩效考核优秀县(市、区)”,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再奖励30万元;按照10%的比例,在市级部门下派的“第一书记”中,对工作成效显著,具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以市委名义授予“优秀第一书记”,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不占本单位优秀名额。凡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国家、省级、市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和使用。渭南市规定,对敢于创新扶贫模式、敢于创新工作方法并且态度积极但受客观因素影响取得效果不佳的和在扶贫工作中因大胆履职、敢于担当开展工作但出现失误的干部可以采用容错纠错机制。对驻村干部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四率一度”未达标的各级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及村干部根据情节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停职检查、降职降级等处理。正是“三项机制”助力脱贫攻坚,促使渭南市从2016年由全省扶贫考核排名“后三”进到2017年全省“前三”,特别是合阳县在全省2017年上半年的扶贫考核工作中取得了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澄城县县委、县政府将落实“三项机制”、实现县域经济发展、精准扶贫工作有力结合,将扶贫保障基金利用起来,实现1.2亿扶贫资金和企业的对接,按年收益10%获取1200万元的收益,用于精准扶贫、移民搬迁,并在全省范围内成为保障基金运作的示范样本。(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