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评叶天士的卫气营血辨证
广东省中医院 冯维斌 岑鹤龄
一、对传变规律的评议
叶天士创立“卫之后方言气,营之后方言血”的温病传变理论,阐明温病的进展过程,居功实大。然温病是许多外感热病的总称,病证至为复杂,其发展变化各有不同;既有无表证的伏邪,又有风温的逆传心包;既有暑湿的伤气伤津,又有常见的气血两燔。倘将其视作规律,强硬规定为传变途径实难信服。况且“传变”一词易被误解为病位的更易,病邪由气入血,便与气分无关,岂能如此分割。本来任何疾病的病情发展均是病位扩散和病理的扩展,不能想象敌人深入,边境便了无敌踪和一切复常,故肺卫合病,气血同病在所常见。当然,临床上自然亦有表证已罢,热入阳明之证,这是按病位辨证,针对解决其主要矛盾所在之意旨,从整体概念出发,却不能视为传变立论之的。
当然卫、气、营、血的确能示病位的浅深和病情的轻重,这是叶氏可贵之处。卫气营血实际上是一类病位分类和病位辨证,如将之作为传变规律,缺乏临床上的指导意义,所以现在的许多课本和教材均不提传变过程,而改称为“卫气营血辨证”,我们认为更为实际。
二、卫气营血辨证的缺点
卫气营血辨证仅反映温邪的肆虐而不及于机体的正气情况,殊欠全面。根据中医学基本理论,任何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演变和转归等全过程均存在着邪正相争的过程,疾病的表现是随着邪正的消长而变化的,可以说,任何病证都是邪正双方互相作用的反映。温病的发展过程中,有时是病邪势盛占主导地位;有时则邪势虽衰而正气已伤;有时邪盛嚣张而正气亏损。卫气营血分类病证只能反映前者情况而不及于后两者情况,亦即未能概括以正伤为主的病证。由此可见,以卫气营血作为整个温病的辨证分类是不够全面的。
三、关于营与血(https://www.daowen.com)
叶氏卫气营血理论乃源于营卫学说,然营卫概念不一,其意义亦不同,故对此不作评述。温病乃外感疾病,病邪首先从肤表入犯,自可理解。卫气乃运行于体表之气,病侵卫分,即邪在肤表之意,认作表证,颇为恰切;用卫与气分表里,论治用药殊不相同,以此辨证分类自无异议。至于营与血,一为血中之气,一为血中之血,两者之分在病理上无大意义,其层次、深浅关系本不甚明确。叶氏卫气营血理论确立不外三条:第一是显示疾病深浅和病势的轻重;第二是临证表现有所不同;第三是论治用药有所区别。据此三条衡量营与血,则有待商榷。现试就这三点加以剖析如下。
如上所述,营与血的层次、深浅关系是不明确的,难于想象病邪犯血,只犯血中之气而不及乎血之本身。至于病状的轻重,则须看其是否同属一个病证,假如病位相同,病证相同而仅症状的轻重有异,毋须作辨证分类,盖邪犯卫表或邪在气分,其轻重情况皆非每个患者一致的,又何独于血分?其基本理由实在于论治用药,无所差异,仅在于分量的轻重,在药物分类中亦只有解表、清气、凉血之分,而无清营分之药,亦资佐证。
营与血在临证上的症状仅有轻重与深浅之差别,却无不同的证候,如斑点隐隐则属营,斑疹显露则属血;在神志方面,心神不安、烦躁不寐属营,而神昏谵语则属血。这均是程度的差别。有人认为出血为血分之特征,营分却无此证,然而早年薛生白便不同此见。《温热病篇》谓:“湿温证,上下失血或汗血,毒邪深入营分。”实际证之临床,温病的评说仍隐隐多数是皮下出血的表现,只不过是外透的程度不同而已,可见以出血与否来区分营或血殊不足凭。近年来学者如黄星垣、张文之等均认为营和血的本质相同,仅有程度的差异。有据病理资料、尸体解剖报告,在营或在血见证都有内脏出血情况,曾国祥的动物实验模型观察亦证明这一点。由此可见,出血亦非区分营与血的根据。叶氏虽然提出辨温病须分营与血,然统观其论,有些他本人也非如此严格,如《外感温热篇》谓“营分受热,则血液受劫”,又谓“再论气病有不传血分,而邪留三焦”,其意是营分受病,血亦受病,气分不传血亦即不传营,实际已营血不分。在同篇中,叶氏又称:“再有热传营血,其人素有瘀伤宿血……当加入散血之品。”更可为证。再观其同朝代的温病医家,亦多营血不分,如“热入营血”“邪入营血”“内陷营血”皆常见述。1964年五版教材《温病学讲义》中温病各病除风温外,如春温、暑温、湿温、伏暑、秋燥等均只列有邪在营血病证,而并无单独的营分证或血分证,风温虽有“热入营血”证,却又不见有“热入血分”证。《实用中医内科学》为目前最高水平的内科专著,书中虽然仍介绍了叶氏的卫气营血辨证,唯是在“高热”的论治中,对其辨证施治,亦仅提出病在卫分、病在气分、病入营血三个病证。可见在临床应用上已将营血两者合而为一不再区分,这与岑鹤龄30年前“营血合一”的主张实不谋而合。
至于营分与血分的用药是否不同,叶氏的主张是不同。叶氏谓:“入营犹可透热转气,入血就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叶氏之意,邪在营分除用凉血清热之药外,还宜用清气分热之药以透热转气,吴鞠通依其意创立清营汤就以此配方,不过叶氏的主张,其本人也非如此肯定的。叶氏曾谓“入营犹可透热转气,如犀角、元参、羚羊角等物……”其列举之药实际上也是凉血清心解毒之品,并非清气分热之药物。另外,叶氏《外感温热篇》又谓:“营分受热,则血液受劫,心神不安,夜甚无寐,或斑点隐隐,即撤去气药……急急透斑为要。”近人陈光淞解释此文认为“透斑之法,不外凉血清热”,汪曰祯亦谓“急急透斑,不过凉血清热解毒”。叶氏既称“营分受热”,但又要“撤去气药”,与其所主之“透热转气”便自相矛盾。
其实,温邪由“气”入“营”,如上文所述,正是病势的发展和扩散,证之临床,按具体情况配合清气分药的应用颇有必要。可以认为温病的最基本病证乃在于气分受病。临床实践证明,不光在“营”,就是入“血”,甚至到后期“伤阴”“亡阳”证见也常须兼涉气分药的使用。过去在救治大叶性肺炎合并中毒性休克时,我们有过1日内先给用一剂回阳救脱之药,继给连翘、金银花之类而取得满意疗效的经验。可见叶氏的“入营犹可透热转气”之论颇有见地,然若认为这是治法不同于血分之别,则未免浅见了。从另一方面看,叶氏所谓“入血就是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难道是到了血分便须忌用清气之品?当然亦不尽然,营与血仅示证候的轻重,岂能强分治法。吴鞠通《温病条辨》谓:“阳明温病,舌黄燥,肉色绛、不渴者,邪在血分,清营汤主之。”可见清营汤既能治营分之疾,又可治血分之病。不少高校《方剂学》教材把清营汤和犀角地黄汤两方,均归入于清营凉血项之内。至于是否如叶氏所说只有入血,见了斑疹显露和出血才能“散血”呢?实际上亦非如此。近年大量临床报道表明,对流行性出血热、大叶性肺炎等病,认为早期使用活血化瘀药物是取得较好疗效的关键。从以上所述,可见叶氏认为由于治法不同须区分营与血的主张是缺乏临床根据的。
(《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1999年第8卷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