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检验的类型
(一)按检验体制分类
1.自检
自检是指在产品形成过程中,操作者本人对操作过程完成的产品质量进行自我检查。通过自检,操作者可以有效地判断本过程产品质量特性与规定要求的符合程度;可以区分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了解本过程是否受控,是否需要进行作业过程调整;对能返工的不合格品自行实施返工直至合格。然而,自检一般只能做感官检查和对部分质量特性的测量,有一定的局限性。
2.互检
在产品形成过程中,上、下相邻作业过程的操作者相互对作业过程完成的产品质量进行复核性检查。互检可以及时发现不符合操作规程的质量问题,并及时纠正和采取纠正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自检中发生的错、漏检造成的损失。
3.专检
专检是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专职检验人员对产品形成所需要的物料及产品形成的各过程(工序)完成的产品质量特性进行的检验。是现代化大生产劳动分工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专检人员由生产组织专门设置的检验机构统一管理。专职检验人员熟悉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质量特性、产品实现过程的作业(操作)规程、检验理论,掌握相应的检验技能,检验结果准确性、可靠性和检验的效率相对更高,检验的可靠度、权威性也更高。
自检、互检、专检“三检”中以专检为主,自检、互检为辅;一般对采购物料、成品的检验,对产品形成过程中质量特性要求更高,检测技术复杂、操作难度较大,检测设备复杂、贵重的检验均以专检为主。产品形成过程中的一般检验可以采用自检、互检。
(二)按生产流程分类
1.进料检验
由接收者对原材料、辅料、半成品等进行检验,进料检验包括首批检验和成批检验两种。首批检验目的是对供货单位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初步了解,以便确立具体的验收标准,为今后成批产品的验收建立质量水平标准。成批检验是为了防止不符合要求的成批产品进入生产过程,从而避免打乱生产秩序和影响产品质量,对于成批大量购入的产品按重要程度分不同情况进行检验,进料检验必须在入库前及投产前进行。
2.工序间检验
工序间检验是判断半成品能否由上一道工序转入下一道工序所进行的检验,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工序间检验不仅要检验产品,还要检验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各项因素的稳定状况(影响质量的五大要素:人、机、料、法、环),还可以根据受检产品的质量状况对工序质量稳定状况做出分析和推断,以判定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工序检验特别要搞好首批检验,对生产开始时和工序要素变化后的首批产品质量进行的检验称为首批。首批检验不合格,不得继续进行成批加工。
3.最终检验
最终检验是产品生产加工完成后所进行的检验。最终检验又叫做出厂检验,它是产品入库所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查。出厂检验目的是防止不合格品入库和出厂,以保证消费者的安全健康,避免给企业的声誉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和影响。
(三)按检验目的分类
1.生产检验
由企业的质检部门按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进行的检验。目的是使生产单位能及时发现生产中人、机、料、法、环等诸因素对产品质量的影响,以防止不合格品出厂或流入下道工序。
2.验收检验
是买方或使用单位(用户)为了保证买到满意的产品,按照国家(国际)现行的技术标准或合同规定而进行地检验。
3.监督检验
是由独立检测机构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制订的计划,从食品企业抽取产品,或从市场抽取商品进行检测,目的是为了对产品实施宏观监控。
4.仲裁检验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争议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机构仲裁,由仲裁机构指定的法定检测机构进行的检测。
(四)按检验地点分类
1.固定场所检验
固定场所检验是在产品形成过程的作业场所、场地、工地设立的固定检验站(点)进行的检验活动。检验站可以设立在作业班组、工段的机群、设备较为集中之处和工地,以便于检验;也可设置在产品流水线、自动线作业过程(工序)之间或其生产终端作业班组、工段、工地。完成的中间产品、成品集中送到检验站按规定进行检验。固定检验站适用于检验仪器设备不便移动或使用较频繁的情况。固定检验站相对工作环境较好,也有利于检验工具或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2.巡回检验
巡回检验是在作业过程中,检验人员到产品形成的作业场地、作业(操作)人员和机群处进行流动性检验。这种检验的工作范围有局限性,一般适用于检验工具比较简便,精度要求不很高的检验,适用于产品重量大,不适宜搬运的产品。
巡回检验的优点是:
(1)容易及时发现过程(工序)出现的质量问题,使作业(操作)人员及时调整过程参数和纠正不合格,从而可预防出现成批废品。
(2)可以节省中间产品(零件)搬运和取送的工作,防止磕碰、划伤缺陷的产生。(https://www.daowen.com)
(3)节省作业者在检验站排队等候检验的时间。
(五)按质量特性分类
1.计量检验
计量检验就是要测量和记录质量特性的数值,并根据数值与标准对比,判断其是否合格。这种检验在工业生产中是大量而广泛存在的。计量检验的商品,应是生产企业自检合格的商品,或流通领域销售的在保质期内的商品。
2.计数检验
计数检验是对抽样组中的每一个单位产品通过测定检测项目,确定其为合格品或不合格品,从而推断整批产品的不合格品率。计数检验的计数值质量数据不能连续取值,如不合格数、缺陷数等。
(六)按检验方法分类
1.感官检验
感官检验是依靠人的感觉器官来对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价和判断。如对食品的形状、颜色、气味、口感等,通常是依靠人的视觉、听觉、味觉、触觉和嗅觉等进行检查,并判断产品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2.理化检验
理化检验是借助物理、化学的方法,使用某种测量工具或仪器设备,如利用糖度计、质构仪、分光光度计等所进行的检测。
3.微生物检测
通过检测细菌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来判断食品被微生物污染的程度,从而间接判断有无传播肠道传染病的危险;并通过对常见致病菌的检测,控制病原微生物的扩散传播,保障人体健康。
(七)按检验数量分类
1.全数检验
产品形成全过程中,对全部单一成品、中间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逐个检验称为全数检验。检验后,根据检验结果对单一产品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全数检验又称为百分之百检验。全数检验源于工业化初期,是小规模作坊式生产中习惯采用的检验方法。这种方法尽管原始,但是可以有效地区分合格品和不合格品,防止不合格品转入下一过程(工序)或交付使用。现代工业化生产中,对生产批量很大、质量特性很重要的作业过程,都采用自动测量装置进行主动测量和监控进行全数检验,以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
全数检验的主要优点是能提供产品完整的检验数据和较为充分、可靠的质量信息;缺点是检验的工作量相对较大,检验的周期长,需要配置的资源数量较多(人力、物力、财力),检验涉及的费用也较高,增加质量成本。
2.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是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一批或一个过程中抽取少量个体(构成一个样本)进行的检验。其目的在于判定一批产品或一道工序是否符合要求。
抽样检验的主要优点是:相对全数检验大大节约检验工作量和检验费用,缩短检验周期,减少检验人员,特别在破坏性检验时,只能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主要缺点是有一定的风险。尽管由于“数理统计”理论的应用,使现代的统计抽样方法,比旧式的抽样方法(百分比抽样等)大大地提髙了科学性和可靠性,但只要是抽样检验,就会有错判的概率,要得到百分之百的可靠性是不可能的。
(八)按检验次数分类
1.一次抽样检验
根据一个检验批中一个样组的检验结果来判定该批是接受还是拒绝,一次抽样检验方案由N、n、Ac、Re4个数来决定,其中N是批量,n是抽出的样本量,Ac(或c)是合格判定数,Re是不合格判定数,(Ac、Re)为判定数组,一般Ac+1=Re。
2.二次抽样检验
首先从检验批N中抽取大小为n1的第1样组,若其中的不合格品个数d1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Ac1,则可判定此批产品合格而予以接收;如果d1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Re1(Ac1+1),则判定此批产品不合格而拒收;若Ac1<d1<Re1,则继续抽取一个大小为n2的第2样组,测得其中所含的不合格数d2,如果d1+d2≤Ac2,则接收该批产品;否则,则拒收这批产品。
3.多次抽样检验
是允许通过3次以上的抽样,最终对一批产品做出合格与否的判断。
(九)按检验有无破坏性划分
1.破坏性检验
破坏性检验是指将被检样品破坏(如在样品本体上取样)后才能进行检验,或者在检验过程中,被检样品必然会损坏和消耗。进行破坏性检验后,无法实现对该样品进行重复检验,而且一般都丧失了原有的使用价值。大多数食品化学或微生物检测都属于破坏性检验。
2.非破坏性检验
非破坏性检验是指检验后被检样品不会受到损坏,或者稍有损耗对产品质量不发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产品的使用。非破坏性检验可实现对同一样品的重复检验。产品大量的性能检验、过程检验都是非破坏性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