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1 问题的提出

信息时代,生物医学知识的传播是多途径的,但是专业学术期刊仍然在其传播和推广中发挥着主要的作用。作为医学期刊的编辑,在关注生物科学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同时,更不可忽略的是对其社会价值的判断。正如《赫尔辛基宣言》中所指出的:作者和出版者都具有伦理义务。

医学期刊编辑必须具有相应的伦理学素养,才能对这类稿件进行科学性和公正性判断,做出取舍与否或修改与否的决定。[1]概括来说,这些素养包括:在了解伦理审查历史背景、现代学术前沿信息及科学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娴熟掌握并运用相关的国际国内伦理审查法规及原则规范等;熟练地对涉及人体实验的伦理学问题进行有效的审查,做出其是否符合伦理学原则、规范的判断[1]。这是每一名肩负着生物医学知识传播重任的期刊编辑的社会责任。但是,我国期刊的伦理审查意识尚薄弱,给相关稿件的伦理审查带来困难。据调查某知名期刊说明“经受试者知情同意”的论文仅为29.24%,声明“经过伦理委员会批准”的论文为6.94%。[2](https://www.daowen.com)

随着现代生命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生物样本库作为基础研究成果向临床应用转化的基础平台,其科学价值已受到科学家们的普遍重视。2009年,《时代杂志》特刊将生物样本库列为“改变世界的10大思想之一”[3],但是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许多医学编辑对于生物样本库的科学发展水平,相关的伦理问题尚不十分了解或很不了解,因此笔者撰写此文,希望给医学期刊编辑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