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光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四节 光

光(光泽):这里主要是指陶瓷综合彩中各种材料、质地、体、面等对自然光的吸收、反射、投影等状况以及对人的生理和心理所形成的不同感觉,以表现出综合彩的特殊艺术效果,而并非指陶瓷综合彩本身作为一种光源能发出“光”,或者视觉效果达到一种“光效应”。换句话说,就是陶瓷综合彩在某种情况下是用“光影”说话。陶瓷综合彩主要是通过釉面、胎面、彩面来展示陶艺家的心灵和创意,这里研究的是光与釉面、胎面、彩面之间的关系,因此光对于陶瓷综合彩来说更有其特殊的意义。至于色彩与光的关系,色彩学中已有专门研究,不是本书论及的重点,但并不等于光与陶瓷综合彩的色彩毫无关系。

光,一般是指波长在380 纳米—780 纳米的各种能引起视觉感应的电磁波。这里主要指的是自然光(又称“天光”)。光的物理性质取决于振幅和波长,振幅产生明暗等级,波长造成色相差异。光还具有“波粒二象性”,即在光的传播中,主要表现波动特性;在光的发射和作用中,主要表现粒子特性。

由于各种材料表面的光滑程度和本质的分子结构的不同,因此对光的反射呈现出定向的和漫射的两种形式。表面光滑的介质(材质),光反射时分布立体角不改变,方向是固定的,呈定向反射形式;相反,表面粗涩的介质,光反射时立体角分散在更大范围内,呈漫射形式,或均匀扩散,或定向扩散。

呈定向反射形式的光滑材质,对光的反射力强,对人的视觉感应力大;呈漫射形式的粗涩材质,对光的反射力弱,对人的视觉感应力小。前者有着冰凉、坚实、致密、刚毅的心理效应,与人的距离较远,人情味较弱;后者有着温暖、柔和、疏松、轻快的心理效应,与人的距离较近,人情味较强。这就是光在特定环境下能使各种材质产生多种多样的表现力,使材料呈现不同的质感,并赋予材料不同的情感。

光影是材料质感和情感的表现方式。本·克莱门茨提出,“在视觉可辨范围内的任何明暗变化都能产生出一种视觉质感:强光、层次、反射光和阴影,所有这一切都是和质感有关的因素。”他把用视觉感知到的触觉特征称为“视觉质感”,那么光影是造成“视觉质感”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这一点,陶艺家不能漠然置之。同时,不同的材质又有迥然不同的情感和心理感应。

陶艺家在综合彩创作中应充分理解和把握各种不同材料对光的反射形式和心理效应的差异及其特性,巧妙地利用这一差异和特性,以达到不同的艺术效果。这就是光在综合彩艺术表现力上的运用,也是光是综合彩艺术语言的原因。

例如,利用晶莹闪亮的色釉和无光的色釉,或将光滑的釉进行人为处理使光泽度减弱,或采用刻剔釉法、部分施釉法、分层施釉法等技法以显露部分涩胎,使之呈现两种不同的质地,对投入光做出反射和漫射的不同方式进行对比和映衬,以形成两种心理效应的融合谐调。因此说,光是调节人的视觉美感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光的方向性使物体能获得光影效果,增强物体的立体感和空间感。一般投入光线是呈直线放射状的,当投射到物体时,由于物体各部分离光源的远近和所呈的投射角度不同,对光的吸收和反射的强弱也有不同,因此产生了素描中“高光、受光部、背光部、明暗交界线、投影”的所谓明暗“五调子”。一个物体立体感和空间感强弱,与光的方向性和“五调子”的清晰度有密切关系。如果光没有这种方向性质,假如说,光呈散光状,无一定方向而是从四面八方都投射过来,物体四面八方均有同等光的投射,或者“五调子”不清晰明朗,例如物体处于光线十分微弱的环境之中,物体明暗变化“五调子”含混不清时,都会大大削弱物体的立体感和空间感。

光影的变化及其视觉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光的投射方向和角度,取决于形体的凹凸变化和体面转折,因此陶艺家在处理形体结构时必须将光影作为重要因素,充分考虑光在投射后所产生的光影变化,充分考虑形体的起伏和转折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光影效果,充分考虑如何发挥光的作用,让光来说话。正因为如此,“光”才能成为综合彩的一个艺术语言要件。

光的这种方向性质,才使诸如无光珍珠釉刻填花、无釉刻划花、浅浮雕、堆泥线、刻剔釉、喷洒泥浆、色釉刻瓷、凹凸线和凹凸面、层面排出构成、镂空、贴印花、雕塑捏花、雕琢或以锯条等工具人为制造毛涩粗糙面等综合彩的表现手法,显示出楚楚动人的艺术魅力和特殊装饰效果。因为这些技法形成了综合彩主要展示面——坯、胎面或釉面的凹凸起伏,在光的方向性照射下,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影像和立体感,各种纹饰才得以显现出来,而且光线变化或强或弱,或清或糊,丰富多彩。因此可以说,光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必然是综合彩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和艺术表现的重要手段。(https://www.daowen.com)

物体占据在空间中的形态,如立方体、球体、圆柱体、锥体、多棱体、自由曲面体等的不同;或物体体面、转折方向、形状、部位、疏密等状况的不同;或物体表面凹凸起伏、光洁粗涩程度、不同形态层面面积大小和排列组合状况等的不同,均会形成不同的影像、投射、高光点和光线过渡变化,以至于给人不同的心理感受。综合彩创作时在对材料的选用和配制、造型形体的设计和处理、形式的组合和运用、技法的结合和使用上,如果能很好地运用“光”的这些特性,将极大地增强综合彩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以圆球体和圆柱体为例,圆球体光线变化呈圆圈形从受光面向球体曲面渐次扩散,其高光呈现点的形态小而集中,犹如一个发光的圆心,人的视觉有向圆心凝聚集中的趋向,形式要素中“点”的作用此时此刻以光点的形式体现出来。其明暗交界线从左至右、从上至下两条弧线交叉,一深一浅、变化复杂。总之球体曲线调子分明、变化自然、感染力强。无论是明亮的釉面,还是粗涩的胎面;不管是细腻的瓷面,还是粗犷的陶面;作为装饰的点,亦无论是凸出的小圆珠,还是凹进去的小圆坑;不管是有釉的,还是无釉的,都有着自然而又丰富的光影变化,表现力极强。

圆柱体光线变化却呈直线形从受光面向柱体曲面渐次扩散。其高光点细而长,犹如一条发光的直线。明暗交界线也只有从左至右方向的竖线,不论是受光面、背光面、高光还是反光,都只有横向变化。相对于圆球体来说,其明暗变化更为单纯,简单而缺少变化。然而它有增加圆柱体向上的心理力度,增强造型形体垂直的情感性作用。作为综合彩的装饰线或者用排线形式组合一起,也有秩序重复变化的丰富性以及富有节奏变化的艺术性,同时具有挺拔、刚健的情感性。

光作用于平面与曲面的情况也不太一样,不论是光亮的釉面还是粗涩的胎面。如果是平面,那么每个部位对光的吸收和反射基本上是同等的,因此光的变化不大,显得单调乏味,曲面相对比平面稍好些。平面釉面光亮,反光强烈,加上大平面易变形,会产生杂乱的光斑而破坏整体的质感体现和纹饰的整体效果。在这种情况下,创作者用刻、剔、堆、镂等工艺技法可将大面积平面局部或全部人为地造成毛涩粗糙的表面;或用无光釉施之;或将大平面分割或组合成若干块,缩小其平面面积;或将其改变为多面体、多棱体,使光反射复杂而显丰富;或将平面与曲面结合起来,使平面与曲面光形成对比,避免单一平面简单的光影变化;或部分旋出致密的弦纹凹凸线,使之形成一定的灰色面。又如创作紫砂等无釉陶作品时,创作者可将部分生坯打磨光滑,形成粗涩面和磨光面两种不同光影变化的对比;或局部用杂质掺入法掺和一些更粗糙的材料,使之因质地不同而光影变化丰富,以弥补单一平面的不足等。

曲面对光的吸收和反射较之平面变化更为丰富复杂些,不同的曲面又有不同的光影变化效果。球曲面除圆球体曲面,尚有长椭圆球体曲面、扁椭圆球体曲面、卵圆球体曲面等,其明暗变化状况也随形而异。如扁椭圆球体曲面在最大腹径之上受光最多,对光的反射最强;最大腹径之下受光最少,反射光已转化为对光的二重反射(环境反光的间接反射),即对直接光几乎无反射能力,而是对环境光(如桌面、玻璃板、衬布等)的反射。扁椭圆球体曲面上下明暗差较为明显,腹径最大的曲面正是明暗交接的过渡部分,是明暗交界线的部位,因此在综合彩装饰时需考虑到这些光影变化的因素。

竖方向的长椭圆球体曲面或卵球体曲面与扁椭圆球体曲面光影变化不同,不仅从左至右明暗变化微妙,而且从上至下明暗变化亦很微妙,比平直的圆柱体明暗变化丰富,比扁椭圆球体曲面的明暗变化亦丰富得多,尤其是卵球体曲面,它们和外鼓的圆柱面的明暗变化相接近。圆柱面中有向外鼓和向内弯曲的圆柱面,其光影变化又有各自的特点。向外鼓的圆柱面兼有柱面和球面两者之明暗光影变化特征,向内弯曲的圆柱面较之外鼓的圆柱面光影变化更为复杂和丰富,除了有横向渐次变化和纵向光影变化,还有自身遮挡的投影和明暗变化。

除了实空间(实体)光影变化,还有虚空间(实体形成的各种虚空间)的光影变化,相对而言,后者光影变化更为奇妙、复杂、有趣,应用得好能取得更为神秘,令人想象回味的效果。现代陶艺作品中常见这种光影变化的应用,效果独到,陶瓷综合彩大可借鉴。

我们研究的主要是光对形体不同面的变化情况,而综合彩的艺术效果主要是通过釉面、胎面、彩面等不同面的处理来表现的。光对形体面的关系实质上也就是对综合彩的关系,再加上综合彩对胎面、釉面、彩面的众多工艺处理手法和不同的材质运用,在光的作用下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各种效果。

综上所述,光与形体面的起伏状态有关;光与面的质地有关;光与面的大小、排列方向、组合结构有关;光与综合彩不同表现技法和组合形式有关。“光”是综合彩视觉效果传达的一种资讯,“光”是综合彩艺术效果表达的一种手段,“光”是综合彩艺术形象塑造的一种艺术语言。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