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的思想与秦王朝的兴亡
我们说过,先秦思想史变迁的一个基本特点,表现为由宗教信仰走向价值理性,又由价值理性走向工具理性的过程。韩非以“法”为道,体现这一变迁过程达到了一个终极点。
思想史的这一变迁过程,又源出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关系的重新调整与社会结构的巨大变更。
从生产力的发展与经济实力的提升的角度看,法家的法治所推崇的重赏重罚,是围绕着耕战、为激励耕战之士而铺陈的,其贯彻无疑必带来富国强兵的实效。秦国因为开展变法、贯彻法家思想最彻底,故到了战国末年,得以成为最强国并最终统一了中国。
从经济关系的重新调整与社会结构的巨大变更的角度看,它显示的最基本的走势,便是贵族社会的解体与平民地位的上升。谁都不能够否认,平民有其生存乃至进入上层社会的正当性。而平民进入上层社会,所依靠的不可能是个人原有的身份地位或后来通过教育造就的精神教养。他们靠个人自己的努力与搏杀,这就孕育了战国中后期强烈的个体意识,如荀、韩审视“人性”所取的视角即此;个人自己的努力与搏杀,又是被圈定在耕与战的通道上才是可行的,这就突显了战国中后期的功利意识,如荀、韩以好利恶害介说人性即是。由之,强烈的个体意识、功利意识,也自有其历史的正当性。
从国家治理的立场看,战国时期君主面对的臣工,不再如春秋之前那样,为具有氏族亲缘关系与接受过礼乐诗书熏陶的一批人。在氏族体制的范围内,人们之间的协合,可以借祖先崇拜性的宗教信仰,或借亲亲之情感与传统之礼俗予以维系,即便有冲突也可以以此化解。然而,战国中后期,君主面对的臣工,许多是没有任何亲族关系和任何教养,只为个人利益搏杀的,或强悍或工于心计的一帮人。君主要么被推翻,要么使自己强悍起来,冷酷起来,专断起来。如韩非所说: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韩非子·显学》)
治强生于法,弱乱生于阿。君明于此,是正赏罚,而非仁下也。爵禄生于功,诛罚生于罪。臣明于此,则尽死力,而非忠君也。君通于不仁,臣通于不忠,则可以王矣。(《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韩非以为治国之君绝对不能依赖于任何情感、道德与价值信念而只应凭借划一与专断的法,绝对不能诉之于人和人相与为善、相互信任而必须依靠自己的冷酷与手段;这些,都直言不讳地宣告必须实行君主专制式的统治。这种宣告既以个体与个体、家与家、国与国之间的残酷争夺为背景,岂不是同样也具正当性吗?
秦王朝得以统一中国及统一后集权性的统治架构,可以说都是以法家思想作为理论导向而建立的。《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称,秦始皇读到韩非所撰《孤愤》、《五蠹》等文,就曾赞叹:“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此即见其对法家思想的钦佩。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分别于泰山、琅琊山等处刻石记称:
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大义休明,垂于后世,顺承勿革。……维二十六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远方,实不称名,故不久长。[6]
这都是称,始皇自己就由于能够以“法”治国,“端平法度”,因而取得了胜利。足见秦王何其崇法。
秦始皇为了把人们的思想与行为完全统制在律法之中,又曾接受丞相李斯“焚书坑儒”的建议和“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的主张。[7]这种主张显然也来自韩非子。韩非子在其曾得到秦始皇喜好的《五蠹》篇称:
今修文学、习言谈,则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无战之危,而有贵之尊,则人孰不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众则法败,用力者寡则国贫,此世之所以乱也。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以境内之民,其言谈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此之谓王资。(https://www.daowen.com)
这里,“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把武勇集中于对付敌国,故无可非议。“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则意味着消解了精神空间,而把人拽落到一个平面上;“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又意味着割断过去未来的关联,而把一切事情的处置(道)当下化。这都表现了法家思想的极端功利与工具的取向。
秦始皇平定六国迅速取得胜利,体现了法家急功近利思想的胜利。然而,秦王朝建国仅15年即行败亡,又体现了法家急功近利思想的幻灭。
从直接的原因看,法家和秦王朝既以人性为“恶”,以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可信任的,充满利欲争夺、充满阴谋计算的关系,国君唯有依靠强力控制,才可以维系一种暂时稳定的局面。然一旦这种强力控制失效(如秦始皇死去),稳定的局面便立即崩溃,整个社会便陷入动乱中。秦王朝于是不得不在动乱中被埋葬。
更令人惊奇的是,强大的秦王朝并不是被埋葬在原先六国的权贵手里,而是被埋葬在平民手里。最先发动推翻秦王朝的陈胜、吴广都是平民,后来建立起新王朝的刘邦及其最得力的一群人,也都是平民。这一方面似乎在意谓着社会走向平民化的进一步的贯彻。另一方面,一群极其普通的、在现实世界中没有任何依凭的人物,竟然可以获得最高的权力,如果没有在现实利欲世界之外、之上的神奇而正义的力量支撑,那是无法想象的。
由是,刘汉新王朝走出现实、走向超越,走出工具理性、功利计度,走向价值信念乃至宗教信仰,就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向。亦可以说,先秦思想史上工具理性的张扬到了韩非和秦王这里,由于极力排斥价值信仰而表现出了一种极端性。作为“反动”,刘汉政权更有取于价值信仰甚至以宗教支撑这种信仰,便是必然之事。
[1][秦]吕不韦编,许维遹集释,梁运华整理:《吕氏春秋集释卷第二十一开春论第一贵卒》,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597页。
[2][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史记商君列传》,第2230页。
[3][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第2349页。
[4][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史记商君列传》,第2230页。
[5]《韩非子显学》称:“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是即以“必然之道”论法治。
[6][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第243—245页。
[7][汉]司马迁撰,[南朝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六》,第2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