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对《老子》的新释与“道”的术数化
前期法家人物,较多地关切变法的具体实践及施设,而韩非却从“道”的高度予以提升和加以审视,这似乎有得于《老子》。韩非专门撰有《解老》《喻老》二篇,以显示其学对老子有所承接。
韩非承接老子的“道”论,特见于其与老子同样地赋予“道”以绝对支配的意义。《解老》篇称:
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
这里即确认“道”为支配宇宙万物的终极依据。该文又称:
道者……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维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五常得之以常其位,列星得之以端其行,四时得之以御其变气,轩辕得之以擅四方,赤松得之与天地统,圣人得之以成文章。
道与尧舜俱智,与接舆俱狂,与桀纣俱灭,与汤武俱昌。以为近乎,游之四极;以为远乎,常在吾侧;以为暗乎,其光昭昭;以为明乎,其物冥冥。而功成天地,和化雷霆,宇内之物,恃之以成。
依这类说法,“道”既神秘莫测,又无所不能。这都与老子的一些说法相似。
然而,“道”是什么?它何以获得这样一种绝对支配的意义呢?在这些问题上,韩非子与老子的说法却有根本差别。
我们说过,在老子那里,“道”是被认作天地宇宙的终极本源的。它是以终极本源的资格获得终极价值的。但是,老子设置这一终极本源,不在为经验世界中万物的存在与变迁提供正当性的说明。在他看来,万物化出的过程,乃是背离混一而整全、绝对而无限的“道”,散落于相对、有限并充满矛盾、不断为矛盾冲突所肢解所折磨的过程。因之,老子认为,只有摆脱矛盾,才能走出相对、有限,回归终极、无限。“道”的设置,就是为人们的超越追求提供根据的。
韩非不然。他并不把“道”认作万物的本源,而只认作万物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的总规则。他以“万物之所然”介说“道”,“所然”显示的存在与变迁的因由,即指规则。以“万理之所稽”介说“道”,更突显了“道”的“规则”性。因为,在韩非那里,“理”即是被认作各别事物的具体规则的。《解老》称:
凡理者,方圆、短长、粗靡、坚脆之分也。……凡物之有形者,易裁也,易割也。何以论之?有形则有短长,有短长则有小大,有小大则有方圆,有方圆则有坚脆,有坚脆则有轻重,有轻重则有白黑。短长、大小、方圆、坚脆、轻重、白黑之谓理,理定而物易割也。(https://www.daowen.com)
这里,韩非即在具体的可经验、可计度的意义上论“理”。而“道”既是万理的总合,“道”亦必然是在经验的、可操作的意义上被理解的。《解老》篇说:
道,理之者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之为物,制万物各异理。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无常操,是以死生气禀焉,万智斟酌焉,万事废兴焉。……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随时,与理相应。
又谓:
道,譬之者若水,溺者多饮之即死,渴者适饮之即生;譬之若剑戟,愚人以行忿则祸生,圣人以诛暴则福成。故得之以死,得之以生,得之以败,得之以成。
韩非的这些话语,都明确把“道”认作“理”的总合。“理”作为具体事物存在与变化的规则,是多样的与可变的;“道”作为“理”的总合,亦必然是不确定的、可变化的。“理”既是多样的与可变的,表现于操作上便有因时因地而异的多样性与可变性;“道”作为“理”的总合,亦只可显示为无定制与无定形,是所谓“柔弱随时,与理相应”。“道”与“理”相应的这种状况就像水。水对于人并无确定不变的“利害”可言:溺者多喝会死,是为“害”;渴者适饮即生,却为“利”。“道”亦一样,具有不确定性与可变化性。我们知道,在老子那里,“道”之被认作为“无形”与“无名”者,乃指“道”未裂变、未散落为有形可名之万物的绝对单一与纯粹的那种先验的存在状况;韩非这里以“无定形”“无定制”释老子的“无形”“无名”,却完全以具体事物因时间、地点与条件的多样性与可变性而带来操作上的不确定性为说,足见他是放在经验的可用的层面上论“道”的。
以这样的“道”论治国,“道”更且带术数色彩。《解老》说:
所谓有国之母,母者道也。道也者,生于所以有国之术。所以有国之术,故谓之有国之母。夫道以与世周旋者,其建生也长,持禄也久。故曰: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原先在老子那里,“道”之得以被视为“万物之母”,是因为“道”作为万物的终极本源,万物由之演化而来。韩非这里,“道”却是一种“所以有国之术”,是使君主得以保有权力不至丢失的“术数”。这种“术数”因为具有使君主得以保有权力不至丢失的根本意义,固亦可称“有国之母”。“道”被术数化,于此亦可见。
在治国领域,“道”被视为君主保持其权力使勿丢失之术数,便只可以为君主一人操控。所以韩非释“道”之独立无对性为“明君贵独道之容”(《韩非子·扬权》),又释“道”无形不可见性为“君无见其所欲……君无见其意”,“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韩非子·主道》),即君主不表现出任何意欲,让群臣带着恐惧的心理为之效力。“道”之为“术”,更且带有专断性与阴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