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本心与凸显自我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1.回归本心与凸显自我

白沙子回归本心的经历,与陆子、阳明子相近。白沙自述求学经历:

仆才不逮人,年二十七始发愤从吴聘君学。其于古圣贤垂训之书,盖无所不讲,然未知入处。比归白沙,杜门不出,专求所以用力之方。既无师友指引,惟日靠书册寻之,忘寝忘食,如是者亦累年,而率未得焉。所谓未得,谓吾此心与此理未有凑泊吻合处也。于是舍彼之繁,求吾之约,惟在静坐,久之,然后见吾此心之体隐然呈露,常若有物。日用间种种应酬,随吾所欲,如马之御衔勒也。体认物理,稽诸圣训,各有头绪来历,如水之有源委也。于是,涣然自信,曰:“作圣之功,其在兹乎!”有学于仆者,辄教之静坐。盖以吾所经历粗有实效者告之,非务为高虚以误人也。[2]

白沙子这里所谓“吾此心与此理未有凑泊吻合处”,即是说,作为价值主体的“心”,与被小程子、朱子视为客观存在的“理”,无法获得统一。亦就是说,从被视为客观存在的“物理”,不可能证入作为价值主体的“心”。由是,白沙子放弃向外求物理、求知识的繁琐路子,转而“求吾之约,惟在静坐”,在静坐中得“见吾此心之体隐然呈露”,因之回归本心,自信“作圣之功”,只在尽心而已。

白沙子回归本心之后,不再在外在客观必然法则的意义上,而只在“吾心”之体认上说“理”论“道”。他写道:(https://www.daowen.com)

天地之大,不得与道侔,故至大者道而已,而君子得之。一身之微,其所得者,富贵贫贱、死生、祸福,曾足以为君子所得乎?君子之所得者有如此,则天地之始,吾之始也,而吾之道无所增;天地之终,吾之终也,而吾之道无所损。天地之大,且不我逃,而我不增损,则举天地间物既归于我,而不足增损于我矣。[3]

按,此处白沙子亦在谈及“心”与“道(理)”、“心”与“物”的关系。我们知道,阳明子对这种关系的回应,是以“心外无理”“心外无物”为说的。阳明子的说法难免关及存在问题,使人以为存在世界中的“物”与“理”,是依托于“心”的,无“心”即无“物”、无“理”。由是不免引发种种诘难。白沙子对“心”与“道(理)”、“心”与“物”的关系的回应,不取存在论的路子而取境界论的路子。依白沙子的说法,“道”显然指的一种精神境界。所谓“天地之大,不得与道侔,故至大者道而已”,此中之“大”含有“广阔”与“重要”双重意义。就是说,作为自然界存在的天地固然广阔而富有,但对于人来说,拥有自己的“道”(精神境界、道德信念)来得更为重要;天地万物(含贫富、死生、祸福)有自己的存在方式与变迁规则,“我”不必得(不一定可以改变、可以宰制),但是“道”之于“我”却是可得的(内在于我,由我自己认可与执定的);“我”既可得“道”,则“我”与“道”一样地“大”,“我”与“道”成为一体(广阔而重要);“我”既与“道”为一,则天地与万物虽不必归“我”(任由我宰制),却亦不外于我(“天地虽大,且不我逃”);天地万物不外于“我”,与“我”不构成为对待关系,不成为“我”的外在限定,是则“我”是最自由、最自足的。……显见,白沙子是从精神境界的意义上论“道”说“我”(我心)的。从精神境界论“道”说“我”,不需要否弃天地万物的存在性,只需要凸显“道”与“我”的超越性,其较之于阳明子的说法,更表现出一种圆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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