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流程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四)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流程

出入境国务检验检疫程序是指出入境货物从申报/报检、采样/抽样、检验检疫、卫生除害处理、计/收费直至签证/放行的全过程。其具体工作流程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1)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规定的地点和时限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检验检疫机构对所提供的报检单进行核对审查,接受报检后计收检验检疫费用转施检部门。

(3)检验检疫机构施检部门审单后实施检验检疫。对于免检产品、一类企业产品以及实施出境植物协检员制度的货物,凭企业注册检验员签发的厂检和协检员检疫结果单签证放行;对需要隔离检验检疫的活动物,由检验检疫人员进行临床检查或实验室检验检疫,其他受检物凭感官或在实验室实施检验检疫。

(4)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可通过除害处理达到出口要求的,由施检部门进行卫生除害处理。

(5)对产地和报关地相一致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由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的《出境货物通关证》报关;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禁止出境。

出境商品检验检疫流程,如图8-1所示。

图示

图8-1 出境商品检验检疫流程(https://www.daowen.com)

2.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1)入境货物的货主及其代理人持有关报检单向进境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异地施检的入境货物,由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证单向进境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流向报检”,即口岸清关转异地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再由该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进行检验检疫的报检,亦称“异地施检报检”。因异地施检的入境货物在进境地口岸只对装运货物的运输工具和外包装实施了具体的检验检疫,确认其符合有关检验检疫要求,货主才能获得相应的准许进口货物销售使用的合法凭证,完成进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

(2)进境地检验检疫机构对所提供的报检证单核对审查,接受报检后计收检验检疫费用,并将有关证单转施检部门。

(3)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动植物疫情及可能夹带有害物质的入境货物交通工具或运输包装等实施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除害处理。

(4)对于法定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供海关验收。

(5)货主或其代理人在办理完通关手续后,需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限内主动与检验检疫机构落实施检工作。施检部门审核报检单后实施检验检疫。对需要隔离检疫的活动物,由检验检疫人员进行临床检查或实验室检验检疫;其他受检物凭感官或在实验室实施检验检疫。

(6)对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需要索赔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入境商品检验检疫流程如图8-2:

图示

图8-2 入境商品检验检疫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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