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8年的监测工作

四、2011—2018年的监测 工作

为达到通过加强科学补碘的研究与实践,制定和完善长效的科学补碘机制,以确保在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的基础上,最终实现所有人群都能持续处于碘营养适宜状态的目标。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原则,2011年9月15日,国家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 26878-2011)标准,要求自2012年3月15日起执行新的食盐加碘浓度标准,并规定了20mg/kg、25mg/kg、30mg/kg三个加碘水平,盐碘含量允许波动范围为所选水平的30%,各省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山西省结合近年来的监测结果和多方论证,确定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为25 mg/kg(18~33mg/kg)。这一标准的推行,对于纠正山西省当时普通人群碘营养超过适宜的状态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对普通人群适宜的盐碘含量,对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可能会偏低,因此,在食盐浓度调整以后,应该开展包括孕妇、哺乳妇女、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在内的全人群碘营养状况的监测,必要时可以对重点人群增加食用碘营养制剂的方式增加碘的摄入,以保证不同人群都能处于适宜的碘营养水平。

2011年、2014年国家组织开展了全国性的碘缺乏病监测,在制定的年度实施方案中,首次增加了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这些重点人群的监测。2015年,根据国家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工作的要求,山西省开展了以县级为单位的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自查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居民盐碘含量及儿童、孕妇碘营养等监测工作。2016年国家制定了《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16版)》,该方案取消了以往在以省为单位按人口比例概率抽样(PPS)的方法,改为以县级为单位每年开展监测,并逐年增加全省1/3的县(市、区),从2018年开始全省实现以县级为单位监测全覆盖。

(一)监测范围和监测对象

山西省109个非高碘县(市、区)及10个高碘县(市、区)所辖非高碘地区,2011年、2014年为按“人口比例概率抽样方法”确定30个抽样单位所在的县(市、区),以省为单位规范开展监测;2016—2018年为分别选择全省1/3、2/3和3/3的县,以县为单位开展监测。监测对象为8~10岁学生和孕妇。

(二)监测指标

碘盐覆盖率、合格碘盐食用率、盐碘中位数、儿童尿碘中位数、尿碘含量小于50μg/L率、儿童甲肿率、孕妇尿碘中位数。

(三)监测内容

(1)儿童甲状腺肿大率调查:甲状腺容积检查采用《地方性甲状腺肿诊断标准》(WS276-2007)判定。

(2)尿碘调查:采集儿童和孕妇一次随机尿样,采用《尿中碘的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WS/T 107-2006)测定,2016年之后采用《尿中碘的测定第1部分: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WS/T 107-2016)。

(3)盐碘含量:采用《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碘离子的测定》(GB/T 13025.7-1999)中的直接滴定法,川盐或特殊盐种采用仲裁法。2012年之后采用《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碘的测定》(GB/T13025.7-2012)标准。

(四)监测结果(https://www.daowen.com)

1.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

山西省碘盐覆盖率2011—2018年保持在95%以上。合格碘盐食用率在2011—2014年保持在95%以上,非碘盐率持续控制在低水平状态(<1.5%),说明山西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对碘盐在各生产消费环节的质量监管有力,居民户碘盐质量稳定,新旧标准碘盐的市场供应过渡平稳。2015年合格碘盐食用率开始下行,最低点达到2017的88.5%,2018年回到90%以上,为90.8%。见图2-1-5。

图示

图2-1-5 2011—2018年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

2.盐碘中位数

盐碘中位数随着2012年加碘浓度调整为18~33mg/kg后,由2011年的31.2mg/kg降到27.8mg/kg。以后逐年降低,2014年接近25mg/kg的标准浓度,为25.6mg/kg。但是,随着盐业体制改革,食盐市场出现波动,各种不达本地区碘浓度标准盐充斥市场,盐碘中位数在2015年后继续下降,2018年跌为23.1mg/kg。见图2-1-6。

图示

图2-1-6 2011—2018年盐碘中位数

3.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

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在2011—2018年一直控制在5%以下。见图2-1-7。

图示

图2-1-7 2011—2018年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

4.儿童尿碘中位数

儿童尿碘中位数随着2012年食盐加碘浓度调整后,由2011年的274.6μg/L降到2013年的192μg/L,之后略有回升,一直到2018年,基本维持在非常非常接近200μg/L的超适宜量状态。见图2-1-8。

图示

图2-1-8 2011—2018年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

5.孕妇尿碘中位数

2011年起,国家将孕妇尿碘中位数纳入监测指标。2011年,孕妇尿碘中位数位于250~500μg/L之间的超适宜状态;2014—2016年,尿碘中位数逐渐下降并维持在150~250μg/L之间,处于适宜水平。见图2-1-9。

图示

图2-1-9 2011—2018年孕妇尿碘中位数

在这一阶段,山西省处于持续的碘缺乏病消除状态。新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实施后,国家给予了三年的新旧碘盐过渡时间(2012年3月15日—2015年3月15日),但仅到2014年,全省的盐碘中位数就已经接近目标25mg/kg。山西省的碘盐覆盖率及合格碘盐食用率总体上各年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新旧标准碘盐总体上实现了平稳过渡。新标准浓度的碘盐使以儿童为代表的一般人群碘营养更趋适宜,以孕妇为代表的重点人群碘营养适宜,相较2011年食盐加碘浓度调整前山西省儿童及孕妇均处于超适宜的状态有了较大的改善,符合山西省实际,充分体现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原则。

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的深入,2017年1月1日《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实施。虽然“突出食盐安全”是改革的第一大原则,同时也提出“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同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但事实上,随着盐业体制改革的推进,食盐跨区域供应,市场上供应食盐种类增多,居民更容易购买到未加碘食盐或不适合本地区的加碘食盐,确保90%以上的合格碘盐覆盖遇到困难,合格碘盐食用率不达标的县的范围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另外,由于当前食盐加碘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群众周围因碘缺乏所致严重疾病——克汀病和地甲肿已较为罕见,对碘缺乏危害认识不够,防治意识逐渐淡化,甚至有些群众还将近几年甲状腺疾病患病率的上升归咎于普遍食盐加碘策略。

今后,要继续加强群众健康教育,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科学补碘的认识水平,提高群众防病意识。以碘缺乏病为重点,结合新媒体采取大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题材内容丰富、体裁形式多样的宣教方式,强化碘缺乏病防治核心知识进社区、进校园活动以及主题宣传日活动,普及碘缺乏病相关知识。同时,进一步落实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差异化干预、科学与精准补碘”防治策略,强化与盐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巩固和加强碘盐监管、监测等防控工作,共同维护好居民合理的碘营养水平,为群众健康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