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康复治疗的目标
通过以物理疗法、作业疗法、言语治疗为主的综合康复措施,抑制患者异常的、原始的反射活动,重建正常运动模式,改善协调运动和精细运动;最大限度地促进患者功能障碍的改善,充分发挥残余功能;防治并发症,减少后遗症;帮助患者调整心理状态;帮助患者学习使用辅助器具,指导其正常的家居生活,争取达到生活自理,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二)康复适应证
(1)一般在患者生命体征稳定、神经功能缺损症状不再发展后24 h开始康复治疗。只要生命体征稳定,即使患者处于昏迷状态,定时翻身、正确体位摆放及关节的被动运动等被动性、预防性的康复护理也必须尽早开始。由于蛛网膜下隙出血(未行手术治疗)和脑栓塞患者近期再发的可能性较大,应注意密切观察,1个月左右方可谨慎开始康复训练。对于脑栓塞患者,康复训练前如已查明栓子来源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应向患者及其家属交代相关事项,包括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后,再开始康复训练比较稳妥。
(2)有明显的持续性神经功能缺损,如运动功能障碍、言语交流障碍、大小便控制障碍、认知功能障碍、吞咽障碍等。
(3)无严重的认知功能、言语功能障碍和严重的精神障碍,伴有精神科疾病的患者应处于精神疾病的稳定期,能够执行口头语言或肢体语言的指令,且可以记忆所学习的康复训练内容。(https://www.daowen.com)
(4)有一定体力,能够进行康复性活动,每天可完成不少于3h的主动性康复训练。
(5)既往没有进行过康复治疗的非急性期脑卒中患者,仍然可以接受进一步的康复处理,但是其康复效果远不如急性期早期康复的效果好。
(三)康复禁忌证
(1)病情过于严重或在进行性加重中,如深度昏迷、颅压过高、严重的精神障碍、血压过高、神经病学症状仍在进行发展中等。
(2)伴有严重的合并症,如严重的感染(吸入性肺炎等)、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急性心肌梗死等。
(3)存在严重的系统性并发症,如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心绞痛、急性肾功能不全、风湿病活动期、严重的精神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