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阶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

1999年春节期间爆炸炮击事件后的近两年时间,利用法制和行政手段集中整治。炮击事件后朱镕基总理和罗干同志做出批示,对事件的处理提出严格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河北、河南两省漳河水事纠纷事件批示精神的会议纪要》(国阅[1999]20号)。水利部、公安部派出联合调查组协调、指导两省的落实工作,河北、河南两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水事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通过学习、宣传和教育,两省各级政府尤其是县、乡两级政府领导增强了法制意识、团结意识和大局意识。从过去把水事纠纷当作局部问题看待转变为关系社会稳定的大是大非问题看待;从过去盯着对方、袒护自己,转变为严于律己,看好自己的门、管住自己的人;从意气用事转变为依法治水;从争为先转变到和为贵,认识到团结治水才是群众的最大利益。(https://www.daowen.com)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省各级政府成立工作组,省市领导亲自深入第一线做群众工作,同时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领导认识的统一,工作责任的落实,克服了水事纠纷处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保证了水事纠纷调处工作的顺利进行。

(3)强化法制教育,追究责任,依法治理。在两部联合调查组的督导下,河北、河南两省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干群法制观念,坚决拆除违章工程,加快了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集中收缴了土枪土炮,消除了不稳定隐患;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依法追究了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保障了漳河两岸社会秩序的基本稳定。由于采取了强有力的行政、法制措施,使水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处理取得了较大突破,实现了由乱到治,由斗到和的转变,创造了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进一步解决漳河上游水事纠纷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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