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几点建议
部党组提出水权、水价、水市场的理论后,水利上的新生事物出现不少,像东阳、义乌的水资源使用权转让一样,铅山的水能资源开发权的转让同样值得关注和研究。为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权、水价、水市场的研究,应用市场经济理论研究水资源包括水能、水温等水功能开发以及相关资源如河道砂石资源开发的问题,明确水资源的开发方向、开发原则、管理方式和管理内容。特别是要研究资源开发的特许制度,向社会放开开发权和经营权;对公用事业采取开放型的资本结构,大力吸纳社会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完善开发规划同意审批制度,建立开发招标机制,规范开发行为,确保国家的资源和公共利益不受损失,消除或减少负面影响,保护开发者权益,使开发行为成为双赢之举。
(2)要加强对转让、拍卖等市场机制的研究。转让和拍卖都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出现的权利转移方式,对水利行业来说,更是一个新生事物。水资源以及水能资源转让和拍卖的条件、方式、程序以及价格、年限的确定、合同的签订、公证机构的介入等等,环节很多,涉及深层次问题,哪个环节失误、失策,都会对国家利益、个人利益和政府形象造成损害。要借鉴其他行业或部门积累的经验,建立一套转让和拍卖的有效机制,逐步实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防止“决策拍脑袋、失策拍屁股”的情况出现。
(3)水资源使用权的拍卖转让,必须在流域科学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妥善处理购买者和当地生产生活用水的矛盾。综合性、流动性是水资源区别于其他资源的显著特点。任何水资源的开发利用都必然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和矛盾,规划就是协调各方面利益和矛盾的过程。铅山县在这次水能资源的拍卖转让过程中之所以比较成功,就是因为他们在此之前已经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从而既能最大限度地保护中标者的开发使用权,又较好处理了各方面的利益矛盾,做到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开发商满意。(https://www.daowen.com)
调研组成员:
郭永胜 祁正卫 熊向阳 傅国儒 王振华
邹 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