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做法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主要做法

在这次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有偿转让拍卖的过程中,铅山县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点做法。

1.科学规划

早在1996年,铅山县就聘请具有乙级资质的上饶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对全县水能资源进行了科学规划,并经上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形成了“铅山河流域治理开发实施方案”,为水能资源的开发奠定了基础条件。

2.制订方案

为规范水资源开发,铅山县政府于2002年上半年制定出台了“铅山县水电开发建设若干意见”,明确了开发的指导思想、开发原则、报批程序、优惠政策、投资方式、使用年限以及签署合同、设立谈判代表机制等。其中特别对开发行为做出了硬性规定:一是必须进行全流域的开发,以避免争有利地段,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造成资源浪费;二是按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流域治理进行综合开发;三是必须按照《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开发,开发、运行的所有行为必须服从防洪调度和保证生产生活用水以及生态用水。以上规定在拍卖合同中都得到充分体现。

3.公开招商(https://www.daowen.com)

铅山县政府设立了首席谈判代表机制,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首席谈判,对招商引资、谈判过程全程负责。由县水电局长、县计委主任以及水电局指定工程师任谈判代表,负责处理水电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的日常工作。同时,县政府将水电开发纳入县招商引资项目库,把水电招商作为全县招商引资的突破口来抓,由县政府领导亲自带队,分赴外省,进行招商。为做好江东源的水能开发权拍卖,2002年9月29日,铅山县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发布《铅山县江东源支流水力资源开发使用权竞买公告》,要求有意竞标的法人持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地金融部门出具的2000万元以上资信证明,并缴纳保证金20万元。

4.资格审查、合同公证

招标事项公布后,先后有多家公司报名竞标。县政府迅速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了资格审查,最后确认福建三明尤溪钢管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庆元大岩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铅山县祥龙公司取得竞标资格。为保证公开、公平竞争,铅山县邀请上饶市拍卖中心的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铅山县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10月16日,经过激烈的竞价,铅山县祥龙公司以130万元价格竞得江东源水力资源开发项目。合同签署等手续完成后,公证处宣布拍卖行为合法有效。该项目包括四级电站、总装机容量7891千万,静态投资约495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50年,并规定投资者必须在5年内进行开发。

5.资金管理和使用

县政府规定,拍卖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存储。资金将一部分用于水利前期工作和水利建设,另一部分将拨给开发工程临近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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