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改革的进展情况
2001年10月29日,科技部、财政部、中编办联合下达了《关于对水利部等四部门所属98个科研机构分类改革总体方案的批复》,把我部列为第一批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部门。11月22日,在北京召开了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动员会,索丽生副部长做了重要讲话,宣布全面启动部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各科研机构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的改革初步方案,并进行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整个改革工作积极有序稳步推进。
1.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水科院”)转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水利部遥感技术应用中心和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原机构撤销,人员并入水科院统一整合;水利部天津机电研究所整体转为科技企业,暂由水科院管理。
水科院科技体制改革后的总体布局分为三部分,即非营利部分、转企部分和中介事业部分。
改革动员会后,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完善了院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基本完成了非营利部分的结构改革;
(2)首批聘任了A级岗位49人,B级岗位139人,C级岗位92人,共计280名,并开始试行绩效工资;
(3)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部分转制为北京中水科工程总公司方案,进行了相关部门的组建工作;
(4)完成了以水科院为依托的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工作;
(5)制定了竞岗、聘任、人员流动等一系列管理办法。
2.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南科院”)转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水利部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原机构撤销,人员并入南科院统一整合;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转为科技企业,暂由南科院管理。
按照“分类指导、优化资源、高效精干、界面清晰”的原则,组建科学研究部、科技中介服务部和科技产业部。
改革动员会后,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建设。成立改革领导小组、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和院职工代表大会,逐步实行科学技术委员会咨询制和职工代表大会监督制。
(2)组织学习,统一思想。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科技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到认识到位,思想统一,理解改革,支持改革,以积极的态度参与改革。
(3)开展调研,广泛吸纳其他科研院所的改革经验。
(4)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平稳归并,内部关系逐步理顺,一部分科技人员已搬到南科院工作。
(5)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划归南科院管理,任命新的领导班子,其改革工作并入南科院改革方案统一考虑。
(6)机构调整,制度创新。撤销条件处、行政处、基建材料科,组建院服务中心。实现材料结构所、瑞迪公司、南水公司、监理公司及科研处等部门的干部改选,公开招聘率达85%,任职前公示。(https://www.daowen.com)
(7)改革分配制度。取消一线科研人员负担后勤人员工资的做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对优秀科技工作者进行重奖,每人购买5万元还本保险,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8)制定了一系列与改革相配套的课题招标、人员聘任、人员流动、人才培养、考核等管理办法和条例。
3.长江科学院
长江科学院(以下简称“长科院”)改革后整体定位为水利部部属四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之一,为长江水利委员会下设的水利科研机构(主体公益类事业单位)。
按照治水新思路和现代水利科学发展的方向,进行专业和机构的整合,形成非营利公益性科研、工程应用科研和中介事业、科技企业三个组成部分。
改革动员会后,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改革方案,向长江委、水利部上报了改革初步方案。
(2)到水科院、南科院调研,吸取、借鉴先进经验。
(3)进行全院人员摸底和资产清查工作。
(4)制订了部分管理办法,待上报批准后实施。
(5)启动“世行贷款防洪模型项目”的基建工作,为创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奠定基础。
4.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
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黄科院”)改革后,整体定位为部属委管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改革后总体布局分为非营利部分、基础公益类事业部分及转企部分等三部分。
改革动员会后,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鼓励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理解改革。
(2)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
(3)科研一线进行了核心骨干人员实行岗位津贴的试点工作,后勤及辅助性工作岗位进行了岗位工资改革试点工作。
(4)全员公费医疗进行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目前,除离休干部外,全部按事业单位人员加入了河南省省直医疗保险。
(5)进行了黄科院公益性研究机构、专业设置需求分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