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资金投入的总体情况
1998年以来,在国家积极财政政策的带动下,七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投资大幅度增加,水利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上海市:新中国成立以来上海市历年水利投资150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0亿元,市级财政投入71亿元,区县乡财政投入34亿元,农民自筹和投劳35亿元。150亿元投资中,用于防洪45亿元,河道整治20亿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河道疏浚65亿元,滩涂围垦10亿元。近几年上海是水利投资增长较快,1998~2001年投资近18亿元,年均投资是1998年以前的两倍以上。随着投资增加,水利建设成效显著,完成了千里海塘、千里江堤建设,进行了2万多公里河道整治。
江苏省:全省1998~2001年共筹措水利建设资金150.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6.1亿元(中央财政拨款8.7亿元,水利建设基金2亿元,世行贷款0.6亿元,国债34.8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30.65%;省级水利建设资金53.5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35.57%;市县配套资金50.8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33.78%。省级水利建设资金中除省预算内资金、防洪保安资金、农重资金、水利建设基金、财政专项资金等财政性资金外,还使用贷款14.8亿元、外资1.3亿元、国债转贷资金5.1亿元。全省1998~2001年共利用国债资金39.94亿元,其中中央国债34.8亿元,转贷地方5.14亿元。国债资金与中央财政拨款、地方配套资金等一起,在治淮治太、江海堤防建设、病险水库加固等防洪工程、灌区改造、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浙江省:全省1998~2001年总筹措水利建设资金317亿元,超过“九五”期间的总投入。其中,中央投资18.8亿元,占总投资的5.9%,绝大部分用于治太工程、千海塘、钱塘江干堤等重点工程;地方财政投资78.11亿元,占总投资的25%;社会集资152.84亿元,占总投资的48%;国内贷款63.88亿元,占总投资的20%;利用外资3.93亿元,占总投资的1.24%。在317亿元水利总投资中,用于防洪工程投资204亿元,占64.4%;供水工程投资45亿元,占14.1%;水电工程投资35亿元,占10.9%;灌溉工程投资24亿元,占7.7%;其他投资9亿元,占2.9%。全省1998年以来共利用国债资金15.6亿元,带动地方配套58.3亿元。水利投资大幅度增长加快了水利建设步伐。2001年底完成了杭嘉湖南排工程、钱塘江中上游水保重点治理一期工程、浙江省节水灌溉重点县项目一期工程等。预计到今年底将完成浙东海塘、钱塘江北岸险段标准海塘、环湖大堤、杭嘉湖北排工程、红旗塘工程、舟山大陆引水工程等。(https://www.daowen.com)
广东省:全省1998~2001年总筹措水利建设资金354.0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2.26亿元(国债22.24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3.46%;地方财政资金233.17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65.86%;利用外资3.05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0.86%;使用贷款16.21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4.58%;社会资金83.98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23.72%;水利建设基金5.38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1.52%。加快了以大江、大河治理、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珠江三角洲五大堤围加固、海堤建设及灌区配套改造、节水灌溉、水土保持为重点的水利建设。
广西:全自治区1998~2001年共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40.467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9.92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14.18%;地方财政投资34.85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24.81%;利用外资4.56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3.25%;使用贷款40.55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28.87%;社会资金34.32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24.43%;水利建设基金6.23亿元,占水利建设总投资的4.47%。主要投向是防洪工程、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等。重点实施了“万千百十”计划工程,即完成1万公里渠道防渗工程;1500多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建设1000公里的海河堤防;在干旱地区实施100万亩节水灌溉工程;集中力量建设百色水利枢纽等10项示范性工程。
陕西省:全省1998~2001年共完成水利建设资金共128.4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为50.42亿元(其中常规国债20.48亿元,西部国债4.89亿元,国债地方转贷资金7.05亿元),占总投资的39.25%;地方财政无偿投入28.11亿元(其中省级、地市、县区级资金分别为14.60亿元、7.17亿元、6.34亿元),占总投资的21.88%。信贷等有偿资金20.69亿元,乡村群众自筹资金29.26亿元。主要投向防洪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灌排工程、城乡供水及农村电气化建设等。
宁夏:全自治区1998~2001年共完成水利建设总投入37.3亿元,是前40年水利总投入的1.14倍;全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27.12亿元,是前40年的2倍;年均投入约9亿元,是“八五”期间年均投资5800万元的15倍。其中中央投资13.22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1.97亿元,国债资金11.25亿元),占总投资的35.44%;外资3.86亿元,占总投资的10.35%;地方配套8.95亿元,占总投资的23.99%;其他投资1.1亿元,占总投资的2.95%。其中,国债投资占全区水利基建投资的41.5%,主要用于黄河宁夏段防洪工程、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和病险水库加固改造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