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抗旱工作的有关制度
抗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是抗旱工作的必然要求。要变被动抗旱为主动防旱,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应急与长远的关系。应明确抗旱工作的基本制度,保障抗旱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这也是抗旱立法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应研究国家有关旱情预测、预报制度,旱情、灾情评定评价制度,抗旱规划制度,抗旱工作预案制度,包括城市应急供水预案制度等,同时,通过分析《抗旱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意见》、《旱灾损失与抗旱效益计算办法》、《特大防汛抗旱补助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为抗旱立法做好基础性工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