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难以对大户进行支持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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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资金难以对大户进行支持
从国家生态建设的需要和小流域治理大户资金投入能力不足的实际出发,对大户进行适当的资金支持是十分必要的。省政府曾明确要求各市、地、县要从水土保持资金中拿出30%,专门用于支持小流域治理户,但落实得很不理想。当前,我省对大户的资金支持大都通过与小流域治理相关的各种项目进行。这些项目主要有国家生态建设项目、退耕还林项目、“三北”防护林三期项目、水土保持项目、以工代赈项目、国债项目、世行贷款项目以及扶贫项目。我省小流域治理开发大户近年来的迅速发展与这些项目提供的资金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是,这些项目资金也仅支持过项目区内的少数大户,更多的项目区内外的大户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在具体的操作上,由于这些项目分别由财政、计划、水利、林业、农业等多个部门组织实施,只能通过各自的系统层层下拨,管理的层次多,加之没有明确的支持标准和规范的操作办法,随意性很大,容易产生漏洞。(https://www.daowen.com)
这种情况给大户的发展带来三个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大户对资金到位没有预期,不能纳入自己的治理开发计划进行统筹使用,因而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由于主管部门不敢轻易把钱给个户,资金直接到户困难很多,所以对大户的支持也仅仅是给一些苗木、物资而已。其结果是大户得不到应有的资助,对资金扶持也不抱多大希望。三是由于有的项目是贷款,有的是无偿补助且补助标准不统一,导致项目区内的农民挑着、拣着甚至等着干对自己最有利的项目,不愿意把零星的土地转让给大户进行统一的治理开发。一部分长期务工经商的农户,宁肯荒芜土地,也不愿将耕地使用权转让给别人。现有项目中,退耕还林项目的补助政策最为优惠,许多农民积极搞退耕还林项目,而不愿搞其他补助少或贷款搞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