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封禁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关于我省在生态建设中实施封禁治理的调研报告
山西省委政研室 山西省水利厅
(2002年8月2日)(https://www.daowen.com)
近年来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实践中,封禁治理逐步受到各地的普遍关注。封禁治理是指在大范围内禁止放牧、砍伐、垦荒、挖草药、开山炸石等破坏植被的行为,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对其中的重点区域实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坝、桥综合治理开发,因地制宜配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形成多目标、多功能、高效益的综合防治体系。与常规水土保持工作中采取的封山育林育草相比,封禁治理的区域范围更大,突出了对生态自我修复能力的利用;治理的重点更明确,对水土资源综合利用的效益要求更高,其目标是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生态环境恶劣,严重制约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前不久,朱镕基总理在我省考察工作时,要求我们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今后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之一。在省委召开的传达贯彻朱镕基总理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大会上,田成平书记要求,全省上下必须充分认识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了落实朱镕基总理和田成平书记的要求,省委政研室和省水利厅最近组织了联合调研组,就我省在生态建设中实施封禁治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到吕梁、临汾、朔州、忻州等地、市,就我省在生态建设中实施封禁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与当地的干部群众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赴封禁治理搞得比较好的陕西省吴旗县和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对其封禁治理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