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封禁治理的基本情况
据史志记载,吴旗县曾是林茂草丰之地;乌兰察布盟曾是水草丰美的大草原。实施封禁治理前,吴旗县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97%,侵蚀模数高达每平方公里1.53万吨每年;乌兰察布盟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90%。造成两地水土流失严重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毁林开荒,垦草种粮。吴旗县人均耕地曾达到16.1亩,乌兰察布盟人均耕地也曾达到12亩,大部分是坡耕地和沙化地。二是超载放牧。据测算,1997年,吴旗县的草场载畜能力只有11万个羊单位,实际牲畜总饲养量达到49.8万个羊单位,是载畜量的4.5倍;乌兰察布盟1994年草场载畜能力是440万个羊单位,实际载畜597万个羊单位,超载157万个羊单位。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两地生态环境恶化,人民生活长期贫困,有的甚至成了生态难民。针对这一问题,吴旗县从1998年开始,确立了“封山退耕、植树种草、舍饲养畜、林牧主导、强农富民”的治理开发战略,在坚持每人建设2.5亩基本农田的同时,将155万亩坡耕地退下来,全部还林还草;在改放牧为舍饲的前提下,将201万亩荒山、荒坡、荒沟全部进行封禁,依靠自然力量恢复植被,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乌兰察布盟从1994年开始确立了“进退还”治理开发战略。坚持每建设一亩高效标准农田,退下两亩旱坡薄地,还林还草还牧,恢复植被。到2001年,全盟耕地压缩一半,累计退耕种树种草1200万亩,保存900万亩,其中实行围栏封禁治理299万亩。(https://www.daowen.com)
总的来看,吴旗县和乌兰察布盟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实践中,综合应用了“建、退、还、封、改”五项措施。“建”就是通过加强农田基本建设、调整种植结构、增加科技含量,建设高产高效基本农田,变广种薄收为少种高产多收,确保粮食自给。“退”就是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陡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就是本着“宜草则草、宜灌则灌、宜乔则乔”的原则,将退耕地还林还草,发展林牧业,以“还”增加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封”就是将现有“四荒”地、疏林地、沙化土地、退化草场进行封禁,采取人工种植和依靠大自然自身能力恢复的两条腿走路的方法,加快植被恢复速度,实行严格管护,确保绿化成果。“改”就是改放牧为舍饲或轮封轮牧,改传统畜种为优良畜种,达到保护林业,促进草业,发展牧业,反哺农业的目的。五项措施的有机结合,实现了以“建”促“退”,以“退”保“还”,以“还”增加植被,以“封”加快绿化速度,以“改”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经济效益的良性互动。尽管两地当时并没有把自己的做法称为封禁治理,但其实践的本身就是在进行封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