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病例预警
在病例监测中发现急性或慢性血吸虫病确诊病例后,病例所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依据《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规范》要求,及时启动和完成疫情核实、疫点调查和处置等工作。对监测发现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含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即实时发出预警信号,并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至省、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急性血吸虫病预警信号后,须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登录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报告核实情况。(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