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实与报告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一、核实与报告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血防)机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发现或接到本辖区内符合启动血吸虫病疫点的情况及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开展疫情核实。疫情核实确认后,向血防主管部门汇报。如核实为输入性病例、病畜等,报省级血防主管部门协调处置。如符合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标准,则按《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上报及开展处置。(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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