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钉螺控制为主的综合治理(1956~1985年)
在这个阶段,全国血吸虫病疫情严重,钉螺分布广,病人及病畜总数多,在缺乏高效、不良反应小的治疗药物的情况下,我国提出了以消灭血吸虫病为主要目标,以“积极防治、综合措施、因时因地制宜”为防治方针,实施以灭螺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治工作的策略。
(一)了解全国血吸虫病流行状况及特征
第一次全国血吸虫病普查始于1956年,持续了2年时间。调查结果显示,日本血吸虫病流行于长江以南的12个省的373个县。流行区域分布在北纬33°25′~22°42′,东经121°45′~99°5′,海拔0~3 000 m。据估计,全国超过1 000万人感染血吸虫,受血吸虫感染威胁人口达1亿人。全国钉螺面积达145亿m2,血吸虫病牛累计120万头。受影响最严重的地区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江苏、上海和浙江的部分地区),以及长江沿岸的江湖洲滩(包括鄱阳湖和洞庭湖地区)。根据生态地理特征将流行区分为三种类型:水网型、山丘型和湖沼型。
(二)加强防治机构及对防控工作的指导
1957年,卫生部成立了血吸虫病控制局,合并了全国血吸虫病领导小组。到1957年8月,全国范围内共有19个血防所、236个血防站和1 346个分站进行血防工作,血防的专业人员超过了17 000人。为加强国家血防规划的管理,1970年重建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且每年召开一次全国性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此外,国家血吸虫病研究委员会于1956年成立,开展血吸虫病防治技术和策略研究。1956年,国家编写并出版了第一版《血吸虫病防治手册》,用来指导基层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1958年,卫生部颁布了消灭血吸虫病标准,并于1980年进行了修订。(https://www.daowen.com)
(三)以钉螺控制为主的综合治理
在此阶段,防治措施包括治疗病人病牛、消灭钉螺、健康教育、粪便管理、安全用水、个人防护等方面;在实施人群普查、普治与抢救重症患者的同时,更注重消灭钉螺。灭螺措施包括两类:一类为改变钉螺孳生环境的生态灭螺,包括土埋、开新填旧、挖河疏道、水改旱、围垦和堵汊蓄水养殖等;另一类为药物灭螺,即经过杀螺效果初筛、复筛、综合评估、毒性试验和现场验证等流程,用有效的灭螺药物进行灭螺。经过多年实施,总结形成了“先上游、后下游,先易后难,由近及远地灭一块、清一块”的钉螺控制原则。20世纪80年代之前,酒石酸锑钾和酒石酸锑钠是当时抗血吸虫最有效的药物,用来治疗患者。1978年开始,吡喹酮因毒性低、治愈率高的特点在临床上得到应用,降低了晚期血吸虫病患者的死亡率和发病率。此外,使用化学驱虫剂或氯硝柳胺浸渍的衣服、提供安全用水和卫生厕所等作为补充的干预措施。到1984年底,全国消灭钉螺面积110多亿m2,救治病人1 100多万人。全国193个县(市)达到基本消灭标准,76个县(市)达到消灭标准。
(四)成就和经验教训
经过三十年的积极防治,我国日本血吸虫的感染率、重症患者数量以及钉螺面积明显下降。1985年,上海市和广东省分别达到了血吸虫病消灭标准,福建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也分别在1987年、1989年达到了血吸虫病消灭标准。经验表明通过控制钉螺为主的策略消灭血吸虫病可以在水位得到控制以及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现。然而,1986~1988年间,全国血吸虫病急性感染病例数仍然很高;有螺面积从1980年的27.5亿m2增加到1988年的34.7亿m2防治成果的巩固面临挑战。以控制钉螺为主的策略在水位不稳定、环境复杂或经济发展相对迟缓的地区,尤其是在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及四川、云南山区的实施效果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