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青蒿琥酯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三、青蒿琥酯

(一)预防方案

对于一次性接触疫水者,在接触疫水后7天口服首剂青蒿琥酯6 mg/kg。对于持续接触疫水不到7天者,在首次接触疫水后7天、14天、15天各服1次,共3次,剂量同上。对于持续接触疫水1~2个月者,于接触疫水后7天首服青蒿琥酯,以后每隔7~10天服1次,脱离接触疫水后7天再服1剂。对于持续接触疫水3个月以上者,于接触疫水后,每隔7~15天口服青蒿琥酯6 mg/kg,脱离接触疫水后7天再服1剂。

(二)禁忌证

早期孕妇禁用。有心、肝、肾疾病,药物过敏史和血液病病人忌用。为确保用药安全,以餐后服药为宜,且不在高空和水上作业现场服用。(https://www.daowen.com)

(三)应用效果

1996~1998年,在江西、安徽和湖北3省推广应用青蒿琥酯预防血吸虫病,受试者近13万人。江西省鄱阳湖区的6个县,有16 344人应用该药预防,其中在一个经吡喹酮化疗和健康教育后居民感染率居高不下的饭湖村,在感染季节采用青蒿琥酯每7天口服1次的方案预防,人群的年感染率由18.9%降至5.0%。安徽省13个疫区县的12 259人中,推广青蒿琥酯的每15天服药1次的方案,保护率为88.2%~100%。1998年湖北省对参与长江防洪抢险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和机关干部100 648人,采用青蒿琥酯预防服药,每7~10天服药1次,共3次,脱离疫水后加服1次,停药3个月后,对其中的12 233人作粪检,阳性率为0.22%,无急性血吸虫病发生。在上述3个省大规模推广用青蒿琥酯预防过程中,未见有严重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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