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阻断与消除后监测巩固
我国血吸虫病流行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经过几十年积极防治,取得了举世瞩目成绩。截至2017年,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5省(直辖市、自治区)已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处于监测巩固工作阶段。四川省达到传播阻断标准,云南、江苏、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省已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目前全国450个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中,已有47.78%的县(215/450)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34.00%的县(153/450)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仅18.22%的县(82/450)处于传播控制标准阶段。由于血吸虫病是一种极易反复的人兽共患寄生虫病,工作一旦松懈或监测巩固措施不力,疫情就会反复。
近年来,各地针对传播阻断和消除地区的潜在流行因素,开展了以螺情监测(当地或输入)、病情监测(人畜和野生动物)等为主的疾病监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巩固工作。但通过监测也提示,血吸虫病重新传播和流行的因素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输入性血吸虫病病例时有发生且呈上升趋势;钉螺孳生环境仍然存在且螺情呈现不同程度回升。目前,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5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进入远期监测阶段,监测和巩固工作向纵深发展,监测任务将越来越艰巨,应积极采取查灭残存钉螺和防控外来传染源为重点的综合性巩固策略,以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血防成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