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对措施
鉴于我国赴境外劳务或旅游、来华工作或旅游等人员不断增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输入性血吸虫病管理,以减少疾病对他们身体健康的损害,同时降低输入性血吸虫病在国内传播的风险。
1.做好援外人员血吸虫病预防工作 赴境外务工、经商和旅游出境人员除了要注意人身安全,也要注意避免感染血吸虫。根据血吸虫中间宿主只生活在水中的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境外输入性血吸虫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等服务,主要有如下几点:①出发前,用工单位或旅行组织方需对赴境外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尤其注意对将长期停留于非洲、南美洲、西亚和东南亚等血吸虫病流行区务工人员的健康教育,使其了解目的地血吸虫病的流行现状、危害、感染途径及预防措施等相关知识,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接触疫水。②在外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难以避免接触疫水,可在施工前,提前对该水域进行化学灭蚴,或者个人涂防护膏、穿胶鞋、穿防护水裤、戴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直接暴露于水中。③在疫区生活用水,可将水煮沸至少1分钟,静置2~3天;或者用氯对水进行消毒处理,有效杀灭水中血吸虫尾蚴。④赴境外救援人员或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难以避免接触疫水,可服用蒿甲醚或青蒿琥酯,预防血吸虫感染。⑤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到当地有专业资质和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做到早发现早治疗。⑥对归国人员,应与国境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旅游、商务、人社、劳务公司等加强联络,加强对高危地区入境归国人员的血吸虫病查治及监测,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把输入性血吸虫病作为传染病监测、防控知识咨询的重要内容。
2.建立和完善输入性血吸虫病的监测管理制度 血吸虫病在我国属于乙类传染病,是法定报告病种。本地感染和境外输入的血吸虫病均应依法报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编印的《全国血吸虫病监测方案(2014年版)操作手册》中,具体明确了境外输入的血吸虫病,重点是曼氏血吸虫病和埃及血吸虫病应参照国内血吸虫病疫情报告制度执行。应充分利用现有血吸虫病监测技术,及时收集赴境外人员在境外工作环境、活动区域等的血吸虫病流行情况,以及对可能造成感染危险的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预测,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及时对相关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发布相关预警和告示信息。同时,加强对这些赴境外人员的健康教育、医学提醒等服务,并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控行动,以防范和控制血吸虫病危害。
3.建立和健全输入性血吸虫病防控机制 由于我国出入境人员分布来源广,出境人员和劳务组织派遣机构对境外流行的血吸虫病防控意识不强,一些医务人员对境外输入血吸虫病诊治能力缺乏等因素,我国输入性血吸虫病防控还存在薄弱环节。当前我国正处在从血吸虫病传播控制走向传播阻断和消除的转折时期,在做好国内日本血吸虫病控制和消除工作的同时,防控境外输入性血吸虫病已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我们应借助已有的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血吸虫病监测网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赴境外劳务、经商和旅游观光等人员动态信息管理,加强对该人群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国际疫情咨询、疾病防治知识等健康教育活动,以及回归后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综合防控的多重效果。(https://www.daowen.com)
4.提高输入性血吸虫病的诊治水平 通过加强对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在医学教育寄生虫学教材编写和教学内容安排方面,适当增加境外输入性寄生虫病内容,提高医务人员对输入性血吸虫病的诊治意识和水平,掌握诊治要点,尽可能减少漏诊、误诊发生,防止患者因延误诊治而病情恶化,降低疾病负担。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与WHO以及其他相关国际研究机构或组织的联系与合作,规范和完善国内对境外输入性血吸虫病的诊治规范,积极研发适合输入性血吸虫病筛查的诊断技术和产品,配合相关技术培训,提高输入性血吸虫病感染者的发现率。
5.加强输入性血吸虫病在我国传播风险的研究 鉴于已在广东部分水域发现藁杆双脐螺分布,需要建立监测哨点,开展输入性血吸虫病中间宿主分布调查及其感染性试验,摸清螺种类、分布、密度及其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并对发现的有螺孳生地实施灭螺措施,以减少中间宿主的繁殖和扩散。
开展对赴境外归国人员血吸虫感染情况抽样调查,对该类人群血吸虫病患病率、传播途径、感染方式等进行全面综合分析,评估其对我国潜在传播危险性,提出相应的预防和预警策略、措施,防范境外输入性血吸虫病在国内可能存在的传播与流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