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监护与药物治疗的统一

三、临床监护与药物治疗的统一

临床监护与药物治疗实际上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在临床监护过程中,实时监测病情发展、临床疗效和药品不良反应,以评估治疗效果,通过治疗药物监测评估给药方案有无需要完善之处,以适度调整治疗方案。

以噻嗪类利尿药治疗轻、中度高血压的临床监护为例,提示临床药师的关注要点。临床药师要定期获得患者血压值,将血压维持在140/90 mmHg以下作为药物治疗效果的指标,并对用药过程中出现的症状进行鉴别、评估,以判断药物治疗方案是否需要调整。监护的症状和体征有头痛、头晕、视觉变化等。头痛、头晕等症状在血压偏离正常范围、过高或过低时均可引起,鼓励患者自行测量血压数值,并做好记录。可以使血压波动在一定范围内而症状尚未出现时,适当调整治疗方案。同时应监测长期高血压的症状,评估长期治疗的效果。此类药物长期服用的常见不良反应是低血钾,应在用药开始阶段和增加剂量后,定期进行血钾浓度检查或者密切观察低血钾症状。(https://www.daowen.com)

临床监护应记录反映疗效的观测指标和远期效果评价指标,观测指标主要是指临床的症状指标,而评价指标主要是指评价治疗方案效果的远期指标,例如高血压病治疗的观测指标可能包括血压值、头晕等症状,而评价指标则主要有高血压病死率及心肌梗死、脑卒中等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率。评估治疗方案的指标不同,治疗方案效果评价结果不同。有些药物可以有效降低血压值,但是引起血压波动性增大,远期效果评价指标结果显示,反而可能增加患者的病死率和心血管死亡率,不能认为这些药物是有效药物。对药物治疗的长期效果应进行综合评价,在治疗期间,每次随访都要检查血压、脉搏和体重等指标。因为高血压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进行性心血管综合征,高血压的治疗不应仅停留在降低血压这一目标,而应强调以减轻体重同时改善胰岛素抵抗为基础的心血管危险因素的综合防治,目标是降低代谢综合征的发病率、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率。全面评估高血压患者发生心血管疾病的危险,除了血压数值外,还应包括心血管疾病的早期标志,如精神压力或运动引起的血压过度反应、微量蛋白尿和糖耐量减退等;还应包括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包括年龄、性别、血脂、血糖、体重指数、长期紧张、缺少运动、吸烟和心血管疾病家族史等。

作为长期常规监护,对于病情稳定者每6个月应对是否需要继续原药物治疗的方案再评价。每年至少有一次与医生一起随访,确保治疗远期目标的实现。临床监护是从接诊开始的,与患者的恰当交流有利于采集疾病信息,提高患者的依从性,直接影响药物治疗效果,影响临床诊断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影响治疗方案的选择与评估。全程化药学服务不仅是医务工作者的责任,还需要患者的积极参与,多方合作才能实现维护患者健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