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的理论知识

一、药品不良反应的理论知识

(一)与药品不良反应相关的概念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第一,药物不良事件。药物不良事件是指药物治疗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不利的事件,该事件并非一定与该药治疗有因果关系。不良事件与用药时间有关联,但因果关系并不确定。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人群的用药风险,本着“可疑即报”的原则,对有重要意义的药物不良事件也要进行监测,并进一步明确与药物的因果关系。

第二,严重药物不良事件。凡在药物治疗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称为严重药物不良事件:①死亡;②立即威胁生命;③导致持续性的或明显的残疾或机能不全;④导致先天异常或缺陷:⑤引起身体损害而导致住院治疗或延长住院时间。通常情况下,必须在严重药物不良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药源性疾病。药源性疾病是指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持续时间较长,或者发生的程度较严重,造成某种疾病状态或组织器官发生持续的功能性、器质性损害而出现一系列临床症状和体征。与药品不良反应不同的是,引起药源性疾病并不限于正常的用法和用量,它还包括过量和误用药物所造成的损害。

第四,信号。信号是指关于一种不良事件与某一药品间可能存在因果关系的报道信息。信号的意义可以形成假说供进一步研究,并使药品不良反应得到早期警告。产生信号是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可疑不良反应”是指怀疑而未确定的不良反应,与信号的概念相近。

(二)药品不良反应的分类和特点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特点,通常将其分为两类:

第一,A型药品不良反应(量变型异常)。A型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由于药物的药理作用过强所致,其特点是可以预测,通常与剂量有关。其在人群中的发生率虽高,但死亡率低。药物的副作用、毒性反应、继发反应、后遗效应、不耐受性和撤药反应等均属于A型药品不良反应。药动学过程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任一环节的变化可能使同一剂量的药物所形成的血药浓度出现明显的变化,同时靶器官敏感性增强的药效学改变,当药理效应超过预期就会引起A型药品不良反应。

第二,B型药品不良反应(质变型异常)。B型药品不良反应是与正常药理作用无关的一种异常反应。它通常与剂量无关,常规的毒理学筛选难以发现,也难以预测。其发生率虽低,但死亡率高。药物的过敏反应、特异质反应属于此类。药物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反应也归于此类。患者的特异性遗传素质使机体产生异常药物反应。例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者的红细胞易受氧化性药物损害,导致溶血性贫血、恶性高热、血紫质病等,其发生与剂量无关,而与患者的特异体质和免疫机制有关。

(三)药品不良反应的识别解读

发生了药物不良事件,就需要判断这是疾病的新发展,还是与药物治疗有关。若药物不良事件与药物治疗间存在确定的因果关系,则药物不良事件可判断为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的识别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患者当前及随后的治疗,关系到对药物安全性的正确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的出现与药物治疗在时间上有合理的先后关系。从开始用药到出现临床症状的时间间隔称为药品不良反应的潜伏期,不同药物、不同不良反应潜伏期差异较大。此时中止药物治疗或减少剂量后继续观察和评价反应的强度及持续时间。若药物不良事件随之消失或减轻,则有利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当多药联用时,逐一去激发有助于确定是何种药物造成的损害。如果去激发后,反应强度未减轻,说明反应与药物关系不大,但也可能观察时间太短而并不能排除与药物的相关性。再激发即再次给药,以观察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是否再现,可验证药物与药品不良反应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由于伦理上的原因,主动地再激发试验常受到限制。有时患者在其他治疗中再次使用该药,从而出现无意的再激发反应,这对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的判断同样具有重要价值。文献信息是获取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有助于药品不良反应的判断。但许多药品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与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症状相同或相似,例如,地高辛可引起胃肠道反应,而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因胃肠道瘀血也会出现这些症状。所以需要甄别原有疾病的变化、其他疗法引起、安慰剂效应的可能性,还需要判断是单独药物引起的,还是药物相互作用的结果。药品不良反应的识别存在诸多困难,它是一个高度依赖于操作者临床经验与技术素质的主观过程。药品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的判断结论具有不确定性,往往需要诸多专家共同讨论确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中药品不良反应判断结果分为“肯定”“很可能”“可能”“可疑”和“不可能”五个等级。(https://www.daowen.com)

(四)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解读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药物警戒的重要内容。获得原始药品不良反应数据的方式,从实施者的角度可以分为被动监测与主动监测。主动监测属于前瞻性研究,按事先设定的方案进行,有利于获得更详尽的数据。

1.药品不良反应的被动监测

第一,志愿报告。志愿报告即医务专业人员或消费者志愿地向国家或地区的药物警戒中心或制药企业报告药物不良事件或反应,它是当前许多国家所采用的方法,也是获得药物上市前研究中未能发现的罕见不良事件信号的重要途径,其能在危险类别、易患因素以及临床特征方面提供重要的信息。但志愿报告提供的数据往往不完整。近年应用数据发掘方法,检索潜在的信号,提高报告数据库的利用率。报告比例比、报告比值比的计算是常用的方法。数据发掘方法不能排除影响志愿报告的混杂因素。对数据发掘的结果做解释时,要考虑到志愿报告可能的偏倚。

第二,病例组报告。可以确定某种不良反应在大规模人群中是否会出现,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对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作定量评估。虽然病例组报告有时也能提供药物与不良事件之间关联性的依据,但一般更多地用来产生假设,并非用来证实用药与转归的关联。

第三,强化报告。在某些部门、在某段时间内,采取某些措施鼓励或促进医务人员报告某些药物不良反应的方法,但也存在选择性地报告或者报告信息不完整的现象。如上市早期的策勉报告,这仍是一种志愿报告,因而并不能根据策勉报告获得的数据得出准确的发生率。

2.药品不良反应的主动监测

第一,定点监测。通过在监测定点单位检查病史,或者接触患者或医师,确保不良事件报告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定点监测可以得到在被动监测中无法得到的数据,其有助于鉴别药物的使用风险,但存在选择偏倚、病例数少和费用高的问题。医院集中监测是定点监测的一种,可以是患者源性监测即以患者为线索了解药品不良反应情况,还可以是药物源性监测即以药物为线索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考察。

第二,处方事件监测。根据处方或就诊资料确定患者,然后再定时间随访每一处方医师或患者,获取其转归的资料。其内容包括患者的人口统计学数据、药物适应证、疗程、剂量、临床事件,以及停药原因等。但应答率低、收集的数据分散,可能掩盖重要的信号是其主要缺陷。

第三,登记。记录符合某特征的患者情况。特征可以是疾病——疾病的登记,也可是某种暴露——药物的登记。通过标准问卷前瞻性地收集与这些特征相关的一组资料。疾病登记,如恶病质、严重皮肤反应、先天性畸形等的登记有助于收集药物暴露及其他因素信息。疾病登记也可用来作病例对照研究,可将从登记中发现的病例组与同样也是从登记中选定的但不同情况的患者或是该登记之外的患者为对照组,比较药物暴露方面的差异。药物暴露登记记录使用某种或某类药品的人群,以确定该药物是否对患者有特定的影响。在评估药物的安全性时,这种类型的登记很有价值。

(五)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原则解读

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排除了有意或意外的过量用药和用药不当所造成的损害,但确有部分药品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是与药物治疗过程中某些不恰当的决策或者操作有关。药物警戒就包括这些内容。临床药师参与临床治疗、提供药学服务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这些不良事件的发生。患者往往最早体会和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的症状,对自身的用药和反应过程也掌握得比较透彻。向患者介绍药物治疗方案时,也应介绍药品不良反应和用药注意事项的信息,提高用药的依从性。临床医务工作者应详细了解患者的病史、药物过敏史和用药史,掌握容易引起药品不良反应的因素。严格掌握药物的用法、用量、适应证和禁忌证,按照患者的生理与病理学特点调整药物治疗方案,实行个体化治疗。药物治疗过程中全程陪床监护,发现异常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甚至药源性疾病时,必须迅速调整药物治疗方案,停用疑似药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对因或支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