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引导,科学规划,有效发挥服务设施的整体效益
一是按照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要求,坚持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居家养老服务准入制度,积极支持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二是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将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养老院)和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建设优先纳入规划,落实建设用地或提供相应的场所。三是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线,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方向,因地制宜,整体推进,加快构建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迅速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四是结合城镇化的推进和新农村建设,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建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的养老床位或养老服务站点,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向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等服务。五是积极推进医养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申请内设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兴办医疗养老结合的养老服务设施(机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