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市、自治区地方法规、规章、政策配套建设
省级地方性法规主要是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形式对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家庭的养老支持进行立法保障。例如:《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的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孤寡优抚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生活护理补贴制度。”“前款规定老年人重度失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参照乡镇(街道)医院(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护理标准每月给予生活护理补贴;轻、重度失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生活护理补贴。具体标准和补贴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可见,广东省不仅确定了经济困难老年人对象,还规定了计算失能补贴标准的办法。总体来说,各地方在立法层面就已经突出强调了建立老人的长期照护制度,同时对经济困难失能老人进行护理补贴。(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