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共养老服务缺乏公平普惠
我国各地的公共养老服务,对外地户籍老人来说,大部分享受不到。如公办养老机构轮候入住、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政府购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同时,民营养老机构为了弥补接收外籍老人少拿的政府运营补贴,往往对外籍老人加收相应数额的服务费,从而使其雪上加霜。外地农村籍老人来到城市居住,几乎都是帮子女带孩子,直接降低了流入地的劳动成本,间接参与了城市的建设发展。他们的子女大都是领取几千元的工资,住在郊区出租房,每天上下班路上花费两三个小时,中年后要承担父母主要的养老责任,报答父母生养自己两代人的恩情。这种社会现实缺乏基本的经济合理性,仅靠道德教育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必然带来诸多的社会矛盾和代际纠纷。在生产社会化加速发展、生产要素加快流动的大背景下,公共养老服务长期奉行以户籍老人为对象的政策,不符合社会现实和国家战略。(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