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运营模式
社区居家养老公寓采取低成本运营模式,可由社区自主运营,也可由社区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实行市场化经营,实行低收费,突出普惠性,具体标准由各街道和所在社区研究确定。引进专业运营机构经营的,由各街道、所在社区与运营机构协商确定。建立老年人、社区和专业运营机构三方利益保障机制,在尊重老年人意愿的前提下,社区或第三方可将老年人原有住房和其他空闲住房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统一出租,租金收入由老年人、社区和第三方协议分成,实现多赢。从目前房屋租赁市场的行情看,按老年人“旧村改造”分配两套房产计算,月租金可达4000元以上,按老年人入住居家养老公寓每月缴纳2000元计算,还有2000余元盈余,参与利益分配的主体可由老年人与社区两方主体或老年人、社区及专业运营机构三方主体参与分配,具体模式因地制宜。这种模式既保证了老年人有能力入住社区居家养老公寓,又能获得房屋出租收益,社区与第三方还能获得运营收益,照顾到了多方参与主体的各自利益,能够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保证这种养老模式具有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同时,建立进出循环机制,对因年龄增长或疾病等原因导致的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鼓励其入住专业养老机构,在尊重老人意愿的前提下,可由社区或第三方对其原有房屋进行出租或运营,收入所得用于补贴入住专业养老机构费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