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主体作用不断强化,但精神关爱较缺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家庭主体作用不断强化,但精神关爱较缺乏

家庭的主体作用表现在,子女或其他赡养人对农村留守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调查显示,留守老年人主要是和老伴或孙辈或儿媳等一起生活在农村,这些老年人多数生活能自理,而独自一人生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超80周岁高龄的留守老年人较少,平均每村3-5户。如果出现这种情形,村委会、周边邻居都会给予适当帮助,或给子女施加压力,或要求其子女在家照顾。因而,留守老年人的生活照料不存在太大问题。

同时,受“不愿给子女添麻烦”心理的影响,农村低龄或健康的留守老年人往往通过打零工、种地、卖菜、养殖等方式获得经济来源。只要能自己养活自己,老人们就不会依赖子女的经济供养。即使子女定期支付生活费、赡养费,他们也不舍得花掉。加上每个月可领到的国家基础养老金,留守老年人在身体健康情况下,经济收入与支出能持平或略有结余。这样子女和老年人的关系往往良好,家庭较为和睦。(https://www.daowen.com)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推行,家庭在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上的作用得到强化,完全拒绝赡养或遗弃老年人的情形并不多见。但家庭给予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精神关爱却很少:定期给老人寄钱的多,按时回家看望老年人的少;经常带孩子出去玩耍的多,带老年人出去旅游的少;在朋友圈晒娃的多,放父母合影的少;陪朋友逛街吃饭的多,陪老年人赶集看戏的少……除日常生产劳作与在家看电视,老人们其他文娱活动相对少。如何丰富留守老年人精神生活,树立孝亲敬老典型还需不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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