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非正式组织实现“半正规化”,激发村民委员会活力
农村老年人协会、乡村文艺队、红白理事会等作为非正式的基层组织,在保障老年人权益、丰富精神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所调研五县的行政村或自然村中基本都有1~2个这样的组织,但提供服务的内容、时间、方式具有临时性、短期性特点,甚至有些组织变成了形式化。我们认为,要充分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需要引导其实现“半正规化”,即在实现意愿自治的前提下,政府要适当干预,起到引导、推进作用。政府可以通过一定的财政投入和购买服务项目的刺激,推动农村非正式组织发展。比如,通过定期举行乡村文艺汇演、广场舞大赛等,吸引一些热爱文艺的人员参加,鼓励他们组建乡村文艺队,不仅提供表演,还可以吸收更多成员深入农村表演,丰富农村老年人的娱乐生活;对农村老年人协会实行“政府+集体+个人”缴费原则,即政府投入部分资金、村集体补贴相应活动费、会员个人缴纳会费,创建“政府引导,村干部带头,老年人自主管理”模式,开展节假日聚会、茶话会、各类比赛、集体旅游、日常交流等活动,丰富留守老年人精神生活;成立红白理事会,通过资助捐赠方式筹集资金,选举有威望的老年人任会长,负责全村红白理事,并定期开展村民和老年人相关会议,增强老人们的民主参与意识。(https://www.daowen.com)
此外,村民委员会在政府和非正式组织之间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村民委员会能随时关注老年人协会、乡村文艺队、红白理事会等组织的运行状态,向上反映需求另一方面,村民委员会能及时传达政府政策,落实政府补贴和相关项目。因此,要实现基层非正式组织的“半正规化”,关键在激发村民委员会的活力:一是强化领导体系。县、乡两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逐级负责,落实责任,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体系。二是优化村干部考核机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村委会成员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优化考核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不同的村干部,按照考核办法给予相应奖惩。三是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把村干部培训纳入党政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工作交流、经验分享、思想碰撞等方式,提升村委会成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