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养老行业协会监督评估
政府部门可以委托行业协会开展养老机构评估等工作,建立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试点,制定养老机构等级划分评定标准,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各养老机构根据民政部发布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自检,自检不合格的按照标准改善缺失的部分,然后再由行业协会组织进行主审。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养老机构,政府应给其机会修正,不应采用简单的惩罚措施,而是找出其存在问题的原因,提供便利条件使其尽快达到质量标准。如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缺乏护理培训,政府可设立专门机构或鼓励社会兴办相应的培训机构,提升服务人员的素质,另外要对达到标准或积极参加培训的机构给予激励,将培训结果的好坏作为获取政府资金等条件的一项依据,从而调动养老机构在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方面的主动性,最终带动整个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适应不断增长的老年人的需求。(https://www.daowen.com)
(作者单位:新疆建设兵团八师石河子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