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为主导,努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以政府为主导,努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明确政府主导职责

强化政府在基本养老服务的主导责任,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积极配合的老龄工作机制。不折不扣落实肇庆市《肇庆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的通知精神(肇府函〔2013〕326号)。该办法更多在床位建设和床位运营方面给予资助,但还需要出台诸如能在用地用房、财政扶持、税费和价格优惠、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确保投资者权益,健全民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保障等制度,吸引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

2.完善养老基础设施网络(https://www.daowen.com)

科学合理布局区县(市)、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十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结合肇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重点加强养护型和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养老小镇”等建设规划落地。在街道层面,大力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枢纽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充分发挥区域照护服务管理、资源整合、信息平台等功能。支持有条件的街道成立老年用餐配送中心,试点就餐统一配送、家政服务一键通等服务。鼓励建设集机构和居家于一体的“小微型机构”,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院”享受养老服务。在社区层面,新建小区按照肇庆“每100户居民15-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将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列入城市社区配套。支持老小区通过腾退、置换、租赁、回购等方式落实服务用房,鼓励利用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学校、办公服务设施等公共资源改造或建设成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3.完善监管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全面评估老年人自理能力、健康状况、经济水平和年龄、居住等情况,并纳入老年信息数据库,作为政府投资设立的养老机构或者享受社会养老服务补贴的依据。根据评估结果,试点实施公办养老机构统一入院轮候制,优先为“三无”“五保”困难老人和失智失能老人服务,保障老年人平等享受福利化的养老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功能。完善养老服务考评细则,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动态评估和综合性调查,加大监管考核力度,建立政府指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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