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结果和讨论

二、结果和讨论

(一)我国现行医学学位体系存在的问题

1.主要问题 大多数专家认为我国现行医学学位体系主要存在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①多种医学学位模式并存(专家比例为87.49%);②医疗准入与学位无关,职称评定却与学位密切相关系(78.11%);③医学学位授予标准不一(77.81%);④社会对医学学位认识不清(72.90%);⑤七年制、八年制的医学教育与我国的学位体系研究生培养存在冲突和矛盾(69.99%);⑥我国的医学学位授予比较宽泛(68.80%);⑦不利于国际交往(67.24%)。而只有20.18%的专家认为存在“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标准过高”的问题。

2.重要性分析 就以上存在问题对医学教育的影响程度,进一步征询专家意见作重要性分析,排序前3位的问题依次是“多种医学学位模式并存”“医学学位授予标准不一”和“医疗准入与学位无关,职称评定却与学位密切相关”。

(1)多种医学学位模式并存:目前,我国硕士以上的医学学位存在多种培养模式。在调查的所有医学专家中,大多数(78.41%)都知道我国医学博士学位类型既有科学学位又有专业学位;误以为只有科学学位医学博士或只有专业学位医学博士的专家比例分别为12.36%和6.70%。

(2)医学学位授予标准不一:多种医学学位模式并存,各种类型医学教育培养的侧重点、授予学位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学位层次的医学研究生教育,其大学起点的学习时间和学位授予标准侧重点并不一致(表2图示8)。

表2图示8 我国现行临床医学专业不同层次学位授予对象的比较

图示

(3)医疗准入与学位无关,职称评定却与学位密切相关:1999年正式实施的执业医师法规定,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在2000年卫生部颁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关于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对于不同层次学历学位获得者所要求的从事医师工作年限是不一样的:取得医学本科学历,要求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要求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的当年即可。在本次调查的所有医学院校专家中,认为医师准入应对学位作出要求“非常有必要”和“有必要”的比例分别为23.45%和44.01%,两者合计达到67.46%。

(二)我国医学学位体系及其标准研究的必要性

本次调查专家中的96.94%认为有必要开展“中国医学学位体系及其标准的研究”。其中认为研究“非常有意义”的占52.79%,认为“有意义”的占44.15%。96.43%的专家认为我国医学学位体系需要改革,其中认为“需要改革”的为51.68%,认为“基本可行,但需要改革”的为44.75%。

以八年制医学教育为例,迄今,八年制医学博士的学位授予标准尚未出台,其学位类型是科学学位或是专业学位也尚未明确。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医学专家对“八年制医学博士”认识较为模糊。

在八年制教育层次上,71.07%的八年制院校专家认为八年制是“本硕博连读”,13.90%的专家回答“不清楚”,还有8.43%的专家认为八年制是“本科教育”。

在八年制培养模式上,专家回答结果分散。29.44%的专家认为八年制应“从本科毕业生中招生,获博士毕业证书和医学博士学位证书”;24.87%的专家认为八年制应“从本科毕业生中招生,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博士学位证书”;18.99%的专家认为八年制应“从高中毕业生中招生,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博士学位证书”;17.80%的专家认为八年制应“从高中毕业生中招生,获博士毕业证书和医学博士学位证书”;还有4.54%的专家回答“不清楚”。

在八年制教育管理上,专家意见也不集中。46.05%的七年制和八年制院校的专家认为应对八年制医学生进行分段管理,即前4年按本科生管理,后4年按研究生管理;18.71%的专家认为八年制应归入研究生管理;12.53%的专家认为八年制属于本科生管理;18.17%的专家回答“不清楚”,缺项为4.54%。

(三)我国医学学位体系改革的主要内容

1.逐步统一医学学位教育模式 八年制医学博士是“精英教育”: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医学教育标准国际化的要求,我国2004年开始在综合性大学医学院试点招收八年制医学博士,并对试点八年制的院校数和招生规模数都进行了极其严格的控制。大约70%的专家认为:八年制医学博士是“精英教育”,八年制医学院校的生/师比应达到8/1(专家比例46.69%),甚至4/1(专家比例23.90%);八年制医学院校的床位/学生比应达到8/1(专家比例47.51%),甚至4/1(专家比例19.58%)。

一定时期内保留“五年制”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卫生服务需求在东西部极不平衡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全国范围内医学教育实际情况难以达到“投入大、规模小、学制长、生源优、质量高”。对于“办八年制的学校不再招收五年制”,表示不同意的专家比例高达72.08%,其中八年制、七年制、五年制院校的专家比例分别为69.25%、75.68%和67.36%。对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都应设立医学学士学位层次教育,并继续保持为本科生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提供途径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表示同意的专家比例为71.85%,其中八年制、七年制、五年制院校的专家比例分别为75.63%、67.82%和76.03%。此外,83.54%的专家认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是“临床医生提升学位层次的有效途径”和“衔接学位授予与住院医师培训的纽带”。

取消“七年制医学教育”:对于“在存在五年制和八年制的前提下取消七年制”,表示同意的专家比例为64.93%,其中八年制院校专家为73.35%,七年制院校专家为59.82%。对于“办八年制的学校不再招收七年制”,表示同意的专家比例为69.69%,其中八年制院校专家为77.68%,七年制院校专家为66.01%。(https://www.daowen.com)

2.明确八年制医学博士学位类型和授予标准 制订学位授予标准的前提是确立学位类型。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的《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明确规定:医学博士科学学位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侧重于从事临床医学职业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为目标。

关于八年制医学博士的学位类型,专家认识极不一致。32.17%的专家认为应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25.47%的专家认为应授予医学科学博士学位;31.27%的专家认为既可授予科学学位也可授予专业学位;还有9.68%的专家认为应为八年制设置新的博士学位类型。

如果八年制授予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为避免和已有临床医学博士生授予学位名称的冲突,有人建议:临床医学研究生按专业学位类型(标注二级学科)授予学位,如医学博士(外科学),英文描述为DM(in Surgery);而对于八年制医学生,则授予学位为医学博士,英文描述为MD。就以上建议征询意见,表示同意的专家比例占51.60%,不同意比例占32.17%,不清楚比例占14%(表2-9)。

表2图示9 关于设置两类医学博士(DM和MD)的专家意见

图示

(四)我国医学教育和医师准入制度(3+X)的衔接

1.合理定位院校医学教育功能 在美国,医学生院校教育和住院医师培训阶段划分明确。获得医学博士学位(MD)只是住院医师培训的准入条件,医师资格考试的前两部分在医学院学习阶段完成,第三部分测验在毕业后的1~3年内进行,通过者才能获得行医资格。

在法国,医学生院校教育和住院医师培训是融为一体的。医学院学生在完成了6年的学习后,凡进入全科医师培训(3年),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者,获得国家医学博士学位(全科医师);凡进入其他专科培训(5~6年),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者,获得国家医学博士学位(专科医师)。

在我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住院医师培训也是融为一体的。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各专业学位所涉及的有关行业部门应逐步把专业学位作为相应职业岗位(职位)任职资格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二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即其临床能力要达到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并且还规定,已获硕士专业学位,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其临床能力达到低年资主治医师水平的优秀者,也可通过在职申请学位的途径,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关于院校医学教育的功能定位,本次调查问卷结果,专家意见也不一致(表2图示10)。观点一认为“现行医学专业学位制度将院校医学教育(学位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临床技能培训)有机融合于一体,为医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临床从事医疗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观点二认为“应将毕业后教育(临床技能培训)与院校医学教育(学位教育)严格区分开来,即不能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纳入学位授予标准之中”。认同观点一和观点二的专家比例分别为47.21%和32.28%。另外10.05%的专家认同观点三,“可以维持现状,但应逐步取消以二级或三级学科定向的专科化训练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表2图示10 院校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的关系

图示

2.有机衔接医师准入制度 在调查的所有医学院校中,71.63%的专家认为“医学科学学位与医学专业学位应有不同的职业定位”。关于临床医学学历学位教育与医师准入制度的衔接,部分专家有以下几点看法。

对于本科背景为临床医学专业的医学科学学位硕士或博士,如果已在本科或硕士毕业后接受过住院医师训练,则可直接进入专科医师培养;未接受过住院医师训练者,应经过2年住院医师培训(1年轮转,1年二级学科住院医师培训),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执业资格。也需经3~5年专科医师培养,考试获得证书及认证。

对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或博士,由于已在研究生阶段接受过住院医师训练,可直接进入专科医师培养,并应根据其研究生阶段的临床培训项目考核情况进行专科医师培养计划的调整。

对于五年制临床医学本科生(医学学士),毕业后应经过3年的住院医师培训(1年轮转,2年在二级学科住院医师培训),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执业资格;再经过3~5年的三级学科专科医师培养,通过全国专科医师考试,获得专科医师证书,并经中国医师协会认证后,成为专科医师。

对于八年制医学博士,毕业后应经过2年住院医师培训(1年轮转,1年二级学科住院医师培训),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执业资格。也需经3~5年专科医师培养,考试获得证书及认证。

由于八年制医学博士MD的培养方案对于临床技能要求应不低于七年制医学生(住院医师第一阶段规范化培训),因此,对于八年制医学博士MD获得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医学院MD获得者通过博士后招收途径进入附属医院做博士后,在为期2~3年的住院医师第二阶段规范化培训期间享受在校博士后待遇,博士后出站时获得DM学位(双博士)。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医学博士MD在医院里接受毕业后教育期间待遇的矛盾(低年资住院医师/临床博士后)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在临床从事医疗工作的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资格的矛盾(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同时也更加有利于八年制吸引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