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临床重点专科/学科评价和建设工作的历史回顾

一、我国临床重点专科/学科评价和建设 工作的 历史回顾

(一)教育部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评选(评估)和建设工作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在高等学校中遴选出416个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其中有53个医学学科,但当时的参评主体为高校,临床学科一般依托高校附属医院,作为高校相应学科的一部分参与评选。此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根据“服务大局、服务高校、服务社会”的目的,已进行了3轮一级学科评估,而一级学科评估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以客观评价为主”的指标体系,包括“师资队伍与资源”“科学研究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声誉”4个一级指标。

(二)地方及高校临床重点专科/学科评价和建设工作

从文献检索来看,许多省市已经或近期计划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等类似项目。以上海为例,就有上海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上海市临床医学中心建设、上海市医学重点专科建设、上海市“重中之重”医学学科建设等项目,均具有学科评价及促进医院学科发展的意义。而自2010年起,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启动发布“中国最佳医院及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该排行榜主要以“同行评议”的方式,再辅以SCI收录论文影响因子总值、国家级获奖情况等要素,对选定的20余个临床专科,由研究所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要求专家综合考虑学科建设、临床技术与医疗质量、科研水平等因素,提名所在专业领域内排名第一至五(2011年改为第一至八)的医院,并根据专家的排名,得出了该领域的各医院平均声誉分值,通过排序产生最终排名结果。

(三)卫生部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价和建设工作

2010年4月,卫生部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首次从全国层面正式启动对于医院临床专科的评估和建设工作。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估体系为3级指标体系,各个专科评估指标体系略有不同,所占比重稍有差异。但所有专科一级指标均为5项,分别是基础条件(占总分权重10%左右)、医疗技术队伍(占总分权重20%左右)、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总分权重35%左右)、医疗质量状况(占总分权重25%左右)、科研与教学(占总分权重10%左右);二级指标25项左右;三级指标70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