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5+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

一、临床 医学“5+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

2010年,上海市开始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的改革试点工作,成为最早开展的国家教育体制综合改革项目之一。在实践过程中,上海市着力于医学教育发展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突破,着力于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显著提升,着力于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明显加强,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示范性的成功经验。

(一)通过“5+3”构建了以临床实践能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体系,实现了模式创新

为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的改革试验提出了以临床实践能力为核心的临床医学“5+3”人才培养模式,即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加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从而在国内首次构建了将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二)通过界定“双重身份”明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为定向住院医师,体现了观念创新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是以“行业内社会人”身份接受培训。在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中,参加全国统考被高校录取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住院医师),在被招录为住院医师的同时,以定向身份获得研究生学籍,即获得了“住院医师”和“研究生”的“双重身份”。这种模式突破了本科医学毕业生在“就业(住院医师)”和“在读(研究生)”之间只能具备“非此即彼”一种身份的传统模式,为本项目在试点过程中的培养机制和管理体制创新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通过“三个结合”实现了培养培训全过程的有效衔接,形成了机制创新

由上海市教委立项、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牵头完成了“上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4项课题研究,具体制定了《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实现了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相结合、研究生培养过程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授予标准与临床医师准入制度相结合。

(四)通过“四证合一”解决了专业学位与执业医师资格之间的矛盾,实现了制度创新

本项目“四证合一”包括《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通过“四证合一”的制度创新,实现了在医师培养过程中的医学教育和卫生行业培训两者的紧密结合,培训医院将组织本项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在培养期间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效地解决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训练和培养所面临的违法行医风险。

上海实施的“5+3”人才培养模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好评。2011年7月《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2012年5月7日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全国临床医学教育改革重点之一是“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2013年5月6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又联合下发《关于批准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要求北京大学等64所试点高校,根据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目标和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律,制订试点实施方案,做好实施工作,注重落实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支持政策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