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临床医学“5+3+X”人才培养模式的相关思考

三、实施临床 医学“5+3+X”人才培养模式的相关思考

在临床医学“5+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可能会面临的经费保障、导师指导模式、研究生管理方式、学位论文评价标准以及培养质量保障机制等问题,都可以类比解决。而在专业学位硕士和博士的招生计划管理方面,国家政策有着很大区别。目前上海市推行“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最大政策瓶颈就在于博士生招生计划,以下提出笔者的意见。

(一)“5+3+X”培养模式博士生招生计划应单列

1997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明确:为了完善我国医学学位制度,加速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的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水平,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师的需要,特此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MM)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medicine,MD)。近年来国家对博士生招生计划规模严格控制。因此,要推进“5+3+X”改革,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就必须实施博士计划分类管理,即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方面应当区别于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以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师的需求。首先,2010年以前美国统计获博士学位人数并不包含医学博士(MD);其次,我国的临床医学八年制(MD)也不占国家下达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再者,上海市“5+3”改革得到了教育部大力支持,上海市“5+3”项目专业学位硕士计划单列,不占国家下达到上海高校的硕士招生计划,培养经费来源于上海市财政专项。因此,建议上海市临床医学“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延续“5+3”招生计划管理模式,招生计划单列,由上海市财政专项支付博士生培养经费。

(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需统筹“单证”与“双证”

2012年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下达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时,将博士招生计划开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目前,我国工程博士等专业学位只有“统招(双证)”途径,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存在着“统招(双证)”和“同等学力(单证)”两种途径。“双证”是指同时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单证”是指仅获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证书。近年来,在学科建设和科研任务的压力下,由于国家博士生招生计划规模总量控制,具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部分高校开始不招或少招双证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而将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生。与此同时,由于“单证”不占国家博士生招生计划,在不招或少招“双证”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同时,医学院校转向招收“单证”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为例,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发布后,每年均有50%左右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转读博士研究生,但上海医学院从2005年起开始减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双证”博士生,转博人数从2005年的77人下降到2013年的28人;与此同时,2010~2013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单证”博士生招收人数逐年增加,分别为13人、26人、37人、44人,从数量上“单证”博士生已经超过“双证”博士生。

因此,通过推进“5+3+X”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在博士生招生计划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还必须统筹管理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双证”和“单证”途径,使得我国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和学位授予人数保持相对稳定,不断提高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本文收录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3年第11期)